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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书苗承认——高调慈善,是为了免于刑责

2013年09月25日08:2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1年之前,丁羽心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时,常以“慈善家”的名义示人。法庭上,她的“慈善”标签有了双面含义。

公开报道中可以搜索到丁羽心的种种“善举”:2006年,向国家贫困县湖北罗田县平湖乡胡家河村捐资50万元为当地修建乡村公路;“5·12汶川地震”发生后,丁羽心的博宥集团先后捐款1.14亿元;2009年3月,丁羽心向家乡晋城捐款1000万元用于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等;2009年5月,丁羽心捐资1.5亿元,用于中西部地区“母亲健康快车”和综合扶贫……

丁羽心的辩护律师举证称,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丁羽心便持续进行公益事业,累计捐款达到4.7亿元。

2010年5月发布的“福布斯2010中国慈善榜”中,丁羽心以2009年捐款9000万元名列第六,并先后成为“2010公益中国最佳公益慈善企业家候选人”、“2011公益优雅典范候选人”。

公诉机关指控称,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丁羽心经与曾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商议,向该中心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此,她多次给予范增玉财物。

丁羽心称,她交给范增玉的都是“扶贫款”,都是范增玉主动向她索要的。

但范增玉说:“我认识丁羽心不久,丁就给我送钱,急于扩大自己和企业的知名度,后来我听到风言风语,但我已经帮她安排过一些活动……我逐渐认识到丁是被有关部门调查,丁急于扩大知名度,想借此认识国家领导人。丁被监控后更加希望通过我提高知名度,以逃避司法。”

“我想通过慈善提高社会影响力,让国家领导人知道,让我自己免于刑事责任。”丁羽心在侦查阶段的一段供述暴露了她的“慈善”的真实目的。

公诉人在庭审中表示,丁羽心在2009年发现自己被调查后的捐款达3亿多元,是她所有慈善捐款的大部分。

丁羽心表示,2010年3月发现自己已经被限制出境。“我与范增玉商量,让我在更多的活动中曝光,获得领导肯定,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卢国强、涂铭)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25日 09 版)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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