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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信息须登记公示

2013年09月23日05:36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药物临床试验信息须登记公示

  本报讯 (记者 刘蓟奕 李珩)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信息的登记与公示工作。9月22日,记者从重庆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后凡获得国家食药监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并在我国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均应登录该信息平台,进行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

  据了解,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监督管理,推进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公开透明,保护受试者权益与安全,今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建立了“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并于9月6日开始试运行,实施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

  “关于药物的一切信息都是公开透明的,市民登录信息平台便可一目了然。”市食药监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记录将与药品技术审评和监督检查工作关联。市民可通过该信息平台查询药物临床试验公示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据悉,登记内容包括药物临床试验实施前备案资料,以及其他用于社会公示与监督管理的信息,分为对社会公示和仅用于监督管理而不予公示两种性质。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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