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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2013年09月18日01:25    来源:江西日报

原标题: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即日启动。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江西日报社、省普法办联合主办,大江网、新法制报社、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承办。今年的评选活动主题确定为——追寻“法治梦”,筑就“中国梦”。

  据评选委员会相关人士介绍,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全省2013年度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宣传他们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凝聚法治正能量,在全社会形成信仰法律、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凡在2013年期间,对推进江西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民主法治精神产生积极作用和深远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人物,都可参评参选本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法治人物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人物;可以是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也可以是其他领域学法用法先进典型人物。

  活动分推荐、初选、决选、宣传4个阶段推进。

  9月22日至10月20日是推荐申报阶段,采取地方推荐、系统推荐、媒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0月21日至11月20日是初选公示阶段。届时,候选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公众填写选票两种形式同步进行。

  11月21日至11月25日是决选定评阶段。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法治媒体记者投票结果和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结果,综合计算最终确认当选的2012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同时,评选委员会从中择优向央视“全国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办公室推荐江西省“法治人物”候选人。

  11月下旬至12月底为颁奖宣传阶段。12月份,主办单位将举办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奖仪式,为2013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颁发奖杯和证书。同时,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集中宣传年度“江西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并组织“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在全省展开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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