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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政加强文艺队伍管理释放“转作风、正军风”信号

文火武山

2013年09月03日14:2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经习近平主席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颁发《关于规范大型文艺演出、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全军和武警部队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军队文艺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为官兵服务、为部队战斗力服务质量效果的现实要求。(新华网 2013年8月27日)

近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出台了《关于规范大型文艺演出、加强文艺队伍教育管理的规定》,对标中央纠正“四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军队文艺单位和个人行为,是对目前军队文艺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陋习当头棒喝。

军队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军队形象直接关系国家精神风貌。加强军队文艺工作管理,整肃军容军纪,是军队敢于打头炮、军人甘当排头兵的先进性体现,是转作风敢于出实招、硬碰硬的具体实践。该《规定》的适时出台,是摆正军姿、严明军纪、稳固军心的有力武器,有利于推动军队文艺工作朝着规范化、务实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摆正军姿树形象。军队文艺工作者一定要时刻牢记军人身份,明确“文艺兵也是兵”的观念,切不可把自身与娱乐圈明星、大腕混为一谈,永葆军人的刚正英姿。特别是一些曾在娱乐圈摸爬滚打的歌星、笑星、舞星等,由于表演特长被特招入伍成为军队文艺工作者,其本身并非军人出身,缺乏必要的军事化管理功底,缺乏对军人素养的认知,是整肃军容风纪的薄弱环节。对此就要严把文艺队伍“入口关”,努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理论学习,积极组织深入基层部队体验军营生活,继承和发扬军人的优良传统,培养军人的职业操守和特有气质,自觉与娱乐圈“大染缸”的风俗习气划清界限,时刻以军人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军人姿态,一心一意投入到为官兵服务、为部队战斗力服务的大局中来,切实树立德艺双馨的良好军人形象。

严明军纪强作风。一些军队文艺单位和个人热衷于“走穴”,借助军人身份参加地方公益、选秀、商演等活动,抬高身价,赚取外快。而真正专注于为部队官兵精心设计、编排的节目寥寥无几,开展下部队演出服务场次屈指可数,即使出场演出也是庸庸碌碌、不出风头,缺乏在部队叫得响、喜闻乐见的精品节目,最终结果就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这类现象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军纪涣散的表现,为了私利,忘了公职。对此,该《规定》下达多条“禁止令”,进一步严格军队文艺单位和个人参加活动的审批管理,对军队文艺工作者个人能力和演出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并对总政各团为部队演出服务场次、演出时间等实行量化管理,直接与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等挂钩。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不仅是对个别军队文艺工作者违反军纪行为的一种惩戒与鞭策,也是对“多思为公尽职尽责,少思个人荣辱得失”良好作风的一种倡导与呼吁。

稳固军心提士气。此次《规定》特别强调“文职干部不得称将军”,这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军心,提振了士气,受到全国人民盛赞。自古有诗云,“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意在说明只有建功立业的军人才能称之为将侯。而今也是如此,军人的舞台在战场,军人的使命是报效祖国,只有浴血奋战、战功赫赫的骁勇之士才有资格成为“将军”,才能让广大部队官兵心服口服。若是文艺工作者单纯凭借唱唱歌、跳跳舞等便自诩“文职将军”,即便只是虚名,亦不能服众。况且《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条例》明文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因而,于情于理都不能也不宜出现“文职将军”之类的称谓,这也是对那些在战场上、在边防一线舍身忘死的真正军人的一种尊重。一些军队文艺工作者术业有专攻,达到一定的文职干部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无可厚非,但切不可因此自满自得,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睡大觉,在他人的吹捧中迷失自我。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自身价值和贡献,不贪虚名,不慕浮华,真心实意为部队官兵服务、为国家军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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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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