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30日07:28 来源:湖南日报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刘民健)26日,本报市州新闻版头条刊登了《衡阳市整治超标电动车》一稿,引发雁城广大市民热议,不少市民对如何管理好电动车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吁请交管部门采取合理措施,让衡阳人的交通出行安全畅通。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闯红灯,看着让人心惊胆战。”多位市民反映,电动车高速行驶是交通隐患的头号弊病。
在常胜西路上,一位张姓出租车司机说,电动车速度快、惯性大,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时声音很小,不能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规定,最高时速在20公里以内,整车重量小于40公斤,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W。对此标准,一位正在该路段执勤的交警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95%超标,大部分“摩托化”,不仅样式与摩托车相似,而且调高时速,有的时速高达40-50公里。
除了谴责闯红灯、违章带人等乱象外,采访中,也有市民为走机动车道的电动车“抱屈”,认为是因为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辆占了,电动车无路可走,才会走机动车道。电动车司机胡师傅说,电动车之所以违章,跟道路设置不合理有一定关系。市区骑电动车的占有很大比例,但为电动车提供的交通设施占很小的比例。
为此,有市民建议交管部门应加强电动车管理,清理非机动车道,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规范电动车行驶路线。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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