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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失明” 法律“发声”

2013年08月21日06:57    来源:新华日报

原标题:监控“失明” 法律“发声”

  据媒体20日报道,大学生马跃北京地铁坠亡行政诉讼案开审。其中,马跃因何跌下站台至今仍是谜。地铁公司表示不能提供这份监控,理由是设备故障,没有录像。监控录像本是“还原”马跃坠亡案真相的最好证据,但地铁公司的这番回复,使得案情更为扑朔迷离,不由不令人生疑:为啥偏偏在关键时候摄像头“失明”了,果真有这么“巧合”吗?

  监控录像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似乎已成为一种“潜规则”。比如,在云南“躲猫猫”事件中,相关部门以监房摄像头已坏为由拒绝提供录像;武汉男子李文彦“做噩梦”猝死九江看守所,看守所称事发当天录像因电脑硬盘故障,无法调看……

  面对监控“失明”,法律不能“失语”。当务之急,尤需上升到立法的高度来监管好承担“千里眼”功能的监控设备。一方面,应从法律上明确监控安装单位应尽的义务,明晰设备有效运转、录像妥善保管等责任;另一方面,可引入举证倒置的相关程序,对涉事而不能完整提供监控录像的单位,应由其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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