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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联调给纠纷“降火”

2013年08月10日08:02    来源:福建日报

原标题:警民联调给纠纷“降火”

  本报讯(《厦门观察》记者田圆通讯员蔡江彬林金铿)如何更合理地处理非警察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既为警方减负,又让老百姓满意?近年来,厦门做了警民联调机制的探索,全面推进辖区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联通联动、人民调解与公安调解衔接配合的机制建设。

  警民联调是指将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有机结合,由镇街调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建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在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民警将适合人民调解的各类民事纠纷,引导或委托人民调解员委员会调解。

  依托此,大幅降低了一般民事纠纷导致打架斗殴、伤害等的发案率,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据了解,近三年来,厦门由公安派出所移送、委托到司法所、调委会调解的纠纷,大部分得到有效化解,成功率98%以上。

  继去年成立7个“警民联调”工作示范点之后,今年,全面开展警民联调工作成为厦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在厦门市全部37个镇(街)全面建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配备专职调解员。截至7月底,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同安区辖内的23个镇(街)共建立33个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实现警民联调工作全覆盖。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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