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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取消2.5%费率上限

2013年08月06日05:14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人身险取消2.5%费率上限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杨艺 记者 胡勇)8月5日,普通型人身保险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按照规定,预定费率将不再执行2.5%上限限制,改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自行决定。记者昨日获悉,目前市内各保险公司正根据新规定研究开发相关新产品,在新产品上市前,人身险费率将仍以2.5%计算。

  费率改革方案规定,8月5日以前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费率继续执行原规定,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费率为3.5%,而分红险预定利率、万能险最低保证费率仍不得高于2.5%。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级理财师吴杰明认为,从初期来看,保险公司将以降低投保价格或提高投保收益,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其中长期型的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的投保费预计会下降约10%—30%。

  一位不愿具名的寿险公司高管表示,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新费率政策下的首批保险产品都很慎重。为防止出现价格战,保监会也会对首批产品进行严格把关。“不过,首批新费率产品预计可在年内推出。”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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