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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热的冷思考

2013年07月15日04:31    来源:重庆日报

原标题:民间借贷热的冷思考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银行与家庭金融行为》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民间借贷参与率高,有33.5%的家庭参与了民间借贷活动,借贷总额达8.6万亿元。(7月5日《京华时报》)

  民间借贷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是正规融资的有益和必要补充。正因为如此,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融资领域。2010年5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18条规定: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正是在国家的鼓励下,才有8.6万亿元民间资金进入融资领域。调查显示,8.6万亿元民间借贷总额中,用于购房的民间借贷规模最大,达到3.8万亿元。这说明我们民间资金进入融资领域有了很大的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另外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很多家庭已经“有钱”,开始过上富裕的生活。

  民间借贷的增多,正说明我们的金融服务跟不上。很多时候,民间借贷的利息远高于银行,但是很多人还是愿意到民间借贷,重要的原因是银行借贷门槛高,从银行很难借款,特别是中小企业和贫困人口,银行对他们的贷款设置了很多条件,如要有担保,要有抵押,或信用贷款手续繁杂等。实际上,正因为他们贫困,才更需要银行支持,把他们阻挡在银行借贷之外,这是很有问题的。近两年,银行金融系统作了很多改进,但仍难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这为民间借贷提供了很大空间。

  按照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对于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已经超过了4倍的规定,而这正吸引着个人投资者将资金从银行、从“跌跌”不休的股市、从风声鹤唳的楼市及动荡不稳的大宗商品市场中搬出来投入到“放贷”的生意。

  另外,民间借贷也带来一些腐败问题。如有的公职人员通过手中公权参与放贷,有的介绍放贷,有的开办融资公司,有的把腐败得来的钱或者灰色收入放贷等。

  既然民间借贷有这么大的规模,政府又允许民间借贷,我们就应该加大监管力度,以保证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地发展: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同时,提高银行服务,通过竞争来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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