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24小时滚动新闻

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3年07月12日08:16    来源:青海日报

原标题: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白玛在海南果洛黄南调研时强调

  本报讯 6月25日—7月5日,由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白玛及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调研组就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课题开展调研。

  调研组赴海南、果洛、黄南10个县走访了15座藏传佛教寺院,听取了各州县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寺院慰问了宗教界代表人士,与活佛、民管会成员、驻寺干部举行座谈会。

  白玛指出,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事关广大藏区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发展的重要课题。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统战、宗教部门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为维护藏区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白玛指出,党委、政府,要做好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把寺院作为基层社会单位,为寺院和僧人提供均等化社会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改善寺院环境,提高僧人生活水平,让他们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要加强和改善寺院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优化寺院宣传教育方式,将法律条文和寺规戒律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法治观念入心入脑。

  白玛强调,藏传佛教界大部分僧人是爱国爱教、遵守法律、维护稳定的。要充分信任他们,充分发挥他们在寺院管理、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他们弘扬藏族传统文化,发扬藏传佛教界爱国爱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鼓励他们对佛教教义做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进步的阐释,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来源:青海日报)

(责编:ss)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