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10日06:41 来源:新华日报
近日,福建云霄县消防官兵营救一名轻生女子时,离伤者最近一户人家以“流血不吉利”为由拒绝借道抬出伤者,堵住了原本只需5分钟的救援之路,消防官兵不得不花30分钟另辟救人通道。
值得庆幸的是,这名女子受伤不重,在医院治疗3天后出院,屋主拒绝借道救援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但是,如果不打开这道关闭很紧的迷信大门,下一次遇到生命救援时,结果还会否这么幸运,谁也不敢肯定。由此推理,默认这种风俗忌讳的观念,无异于默认阻碍生命救援的行为,这将增加救援的难度与生命的风险,而这是不能容忍的。
人最珍贵的是什么?是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亵渎。人们在生活中要树立敬畏生命的意识,乐于为保护每个生命做力所能及之事,包括见义勇为救人,为拯救生命出人出力出财物,为救援行动提供一切方便。
事实上,民法和刑法对保护生命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都是有所规定的,相关部门可以临时征用公私财物,当然包括临时借道通行。而这次拒绝借道通行的理由是“风俗忌讳”,这是非常荒唐的理由和逻辑。如果当时没有第二条方案可行,那轻生的女子就只能等死!如此冷血,告诉了人们:封建迷信思想愚人害人不浅,“生命高于一切”理念尚未普及社会深入人心,文明法治要走的路还很长。而从现在起,我们对这种漠视生命的行为和现象,就要“零容忍”——除了道德谴责以外,也应施以司法惩罚。我们也实在有必要出台“紧急避险法”,需要法律给力于救援生命行动。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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