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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也限号?没有的事!

2013年07月09日07:30    来源:新华日报

  昨天,有报道称“南京实行‘离婚限号’,遏制离婚潮”。文中说:“为了应对汹涌而来的离婚潮,南京主城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量最大的鼓楼区婚姻登记处,遇到人多时,不得不临时启用离婚‘限号’措施,即排队预约领号牌,当天的号全都发放完毕,超出的第二天再来排。这也是南京首次对离婚实施‘限号’政策。”

  此消息一出,各地不少媒体及官方微博纷纷转载,微博网友也大量转发和评论。而就在当天下午1点16分,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发了一条“特别说明”:“南京从来没有制定也不会制定所谓‘离婚限号政策’。个别区由于当天离婚人数较多,而采取排队领号的做法,只是一种临时应急措施,正常情况不会使用,不是政策规定。”

  这则“特别说明”里说的“个别区”,就是鼓楼区婚姻登记处。昨天,该登记处负责人夏主任告诉记者,某媒体报道的“南京首次对离婚实施‘限号’政策”原由是这样的:6月13日是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天,有50多对夫妻来办理离婚手续。而该处办理离婚的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一般每天办理20对左右。怕忙不过来,他们临时决定,请后面的20多对领号夫妻第二天再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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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1版 为什么6月13日离婚人数会突然增多?夏主任分析说,一般长假后,离婚人数就会比平时多一些;加上下关区和鼓楼区合并,两区居民都可以到这里办登记,人数自然增多;第三个原因是,鼓楼区的一些学校规定,学区房的产权人必须是孩子的父母,而有些人的房子产权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如果过户给孩子父母,还要缴税或受“限购令”的制约。所以,有夫妻想出离婚的办法应对学区房政策。

  “针对明显能看出来是应对政策而提出‘假’离婚的诉求,你们会劝阻吗?”记者问。夏主任回答: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只要手续文件齐全,结婚离婚是自由的,登记人员不能“越权”劝阻。

  让夏主任没想到的是,此事过去20多天后,昨日,有媒体突然将鼓楼区登记处说成“南京首次对离婚实施‘限号’政策”的发源地。

  “这肯定不是事实!”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处处长周新华表示,所谓政策是有制度保障的、长时间内执行的,而鼓楼区离婚登记领号,只是一个应急的临时措施,这与“政策”实在差得太远。

  该市民政局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马红也表示,离婚排队的现象一般很少出现。因为离婚不需要选“黄道吉日”,南京周一到周六每天都办理,基本上离婚这个窗口是很“闲”的。目前,南京市的离婚人数占结婚人数的1/3,除今年3月初受新国五条影响出现短时间翻倍现象外,离婚率和全省平均水平持平。

  “眼下,只要事关房产——人们最在乎的财产,就可能演变成大事件。有些媒体正是利用这一点,把小事和房产挂钩,博版面、博眼球。”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小武说,看到这则新闻,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的直觉是,假的。因为“新国五条”出台已经4个多月了,市民可能出现的反应,也应该释放殆尽,“限号”也不会等到现在。事实上,即使民政局真的“限号”,也不能遏制所谓的“离婚潮”,离婚绝不是“限号”一举就能遏制的。

  胡小武认为,为买房、避税而假离婚,不会成为社会主流大众的选择。“婚姻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管是真离婚、假离婚,在离婚的形式上走一遭,都会在生活里留下阴影。而弄假成真的离婚,对人伤害是最大的。”

  记者在“新国五条”落地后的第二天曾采访省内各地民政局,当时各地离婚数据表明,受此政策刺激和反应最大的当属南京,而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地居民反应比较平静。

  南京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认为,一些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传播途径,在“房产政策导致离婚潮”这件事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过度解读,让本来并不知道有所谓“政策漏洞”的人们知道了“漏洞”的存在,让本来观望中不敢采取“假离婚”举措的人,纷纷跟风“假离婚”。“很多人本可以一辈子不用见到离婚证,却因为‘利益’走了如此捷径,可悲。而弄巧成拙,真离婚,就更可悲了。”

  “在这一点上,包括一些媒体在内,都有必要认真反思。”有专家如是说。

  本报记者 唐 悦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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