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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过”做法值得提倡

2013年06月21日07:08    来源:新华日报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据媒体报道,毕业前,南京财经大学毕业生小吴收到学校的解除处分决定,激动得哭了。今年南财大共有8名同学收到了这份特殊礼物。这一“消过”做法,在全国高校是首例,值得提倡。

  大学生考场违纪,作为严重的学风问题,困扰着很多高校。为整肃学风,不少高校都制定了较为严厉的纪律规定。但是,也不能因一次违纪便“一棍子打死”,让这些学生一辈子背着十字架。毕竟大学生青春年少,难免因一时冲动而违纪犯错。而大学承担的职能就是教书育人,教育的功能理应给予强化。所以,给违纪学生一次“救赎”的机会,应在情理之中。

  此次南财大的“消过”,不仅让小吴等违纪学生振作起来,而且还“获得了一等奖学金、被评为‘优秀大学生’”,显然是“双赢”。这一做法,不仅值得在高校提倡,也值得我们在社会管理诸多方面学习借鉴。当然,“消过”本身必须严格依规则行事,不可打“人情牌”,否则会害了犯错的大学生。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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