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6月11日08:24 来源:河北日报
保定南市区在全省率先推行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前置
变罚后备案为罚前审查
本报讯(林凤斌、韩瀚、葛西劝)保定市南市区今年在全省率先将重大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前置,变实施处罚后到区法制部门备案为实施处罚前先报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使行政执法行为更为规范。1至3月,该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只有2起,同比下降75%。
区级政府部门审批权限少,行政执法多。在优化发展环境过程中,该区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着力点,制定了专门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步规程”(先行告知、指导服务、纠错整改、行政处罚),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一般行为,督促整改后不予处罚;依据法律法规必须处罚的,取最低限;拟处罚不是最低限的,须报请区政府审定批准。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同时,对行政处罚的程序作出专门规定。对于一般性行政处罚,须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案件会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处以重大处罚的,须先报请区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由区法制部门在5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要在15日内报送区法制部门备案;案件处理情况要在执行完毕后7日内向区法制部门反馈。据介绍,区法制、监察部门每半年将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和涉企部门民主评议活动,评审和评议结果全区排名通报,最差的行政执法部门将被问责。
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使南市区各部门对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更加审慎,纷纷将自身的行政处罚条目及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细化,并对外公示。该区工商局把每个行政处罚条目的法定幅度细分为从重处罚、一般处罚和从轻处罚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处罚幅度又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前不久,该局执法人员到保定市劝业场检查时,发现一专卖店产品外包装广告上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按规定,该行为可处以1万元至20万元罚款。鉴于店主主动配合调查,消除影响,最终执法人员按照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该店店主接受处罚后说:“这样的处罚让我心服口服。”
(来源:河北日报)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