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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论苑:违法排污为啥喊“冤”

李春元

2013年06月08日07:2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企业法人特别是私营企业法人,平时考虑企业如何谋利赚钱多,了解生态环保法规少,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有责任帮助企业法人学法知法

最近在企业调研,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生态环保法律有近30部,但是不少企业法人对此不够清楚或一知半解,在违规建设、违章操作、违法排污受罚后,觉得很“冤枉”,由此被追究、被问责的,还有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政府官员。

某地一家钢铁企业,十几年前从小作坊干起,买了好大一块地,那时不需要环评,跑个手续就干。近些年,国家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企业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新项目,导致当地污染加重而被严厉处罚。

现实中,很多已成规模的企业,都是从过去的小作坊、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许多企业法人头脑中的法规信息也还停留在几年前、十几年前。在许多企业违法违规案例中,除少数企业属于知法违法,恶意妄为,不计后果外,多数是企业法人按“老黄历”办事所致。

企业法人不学法、不知法,已成为一些地方违法排污事件屡禁不绝、企业转型升级难以实施的主要因素。去年某地发生的数起私自倾倒化学危险废物、违规在水源地周边建养殖场等事件,经查企业法人基本为环保法盲。

追问这些企业法人为什么不知新法,很多人诉苦:天天为企业经营东奔西跑,行在车上,忙在路上,吃在外边,听广播、看电视的机会都很少。过去政府部门要求企业订报纸,如今政府为企业减负,很多企业连报纸都不订了。有的老板书柜内藏书很丰富,说起环保法律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

知法才能守法。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企业法人特别是私营企业法人,平时考虑企业如何谋利赚钱多,了解生态环保法规少,这也是现实。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有责任帮助企业法人学法知法。

要把企业法人普法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涉及工信、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多个部门,普法教育切不可各自为政,今天你组织,明天他组织,搞得企业疲于应付。要明确牵头部门,根据企业需要和企业法人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辅导、网上教学、编印学习手册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联系实际重点学,让企业学了有用,明白哪些政策法规是红线、是底线、是高压线。

要严格执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不守法者吃点苦头,知耻而后勇。在执法中深刻分析违法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其他企业举一反三,增强其学法守法的责任心、紧迫感。

当然,各地企业数量多,差别大,特别是组织私营企业法人集中普法学习,困难很多,也很麻烦。但只要政府出面,部门协调,这件事还是能做成、能做好的。企业法人的环保法规意识增强了,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违法违规事件,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推进转型升级。

《 人民日报 》( 2013年06月08日 09 版)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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