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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真放权还需真改革

2013年05月07日13:39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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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政府职能,“上行”方能“下效”

采访中,不少行政审批权清理试点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呼吁,加快顶层设计和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批权清理的法律依据,才能真正推进这一试点走向深入。

“真正实现审批权下放的难度很大,必须从上层做起,基层才好推进。”安徽省一家职能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坦言,他所在的单位有一项广告审批权,虽然按照国务院规定这个审批权可以下放,但上级部委仅给予省级职能部门一个专网审批接口。这也就意味着,这个权力“想下放也下放不了”,他们曾专门打报告到部里,却未获批准。

4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同时对各级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出部署。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要适应职能转变新要求,把该放的事坚决放开,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以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对此,有专家评价,国务院已经“动了真格”,各地亟待加快行动,否则那些不减小项、合并大项的“掩耳盗铃”式清理最终难以取信于民。

杨兴洪建议,加快行政审批权清理和政府职能转变,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改革,比如有些行政审批权由省级下放到市县,但如果没有配套改革,事权和财权不匹配,市县相关部门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再比如,有的要把行政审批权下放到事业单位承担,但这又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不一致。

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与职权调整相对应的责任应该明确,赋权放权的同时也要赋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改革有序推进。(记者 杨玉华 乌梦达 张紫赟)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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