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3日09:57 来源:云南日报
子甫
尊重劳动者、善待劳动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早些年,掏粪工人时传祥、油田“铁人”王进喜、公交售票员李素丽等,都曾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体现了劳动者的光荣。但随着社会变得浮躁,苦脏累岗位被轻视,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也被忽略了。无独有偶,不光苦脏累岗位工人的合法权益常被漠视,从事其他“体面工作”的职工,其合法权益也时常被侵犯,所以才有了“血汗工厂”的出现,才有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现象发生。笔者以为,这一切,均源于社会缺乏对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人格尊重与人文关怀。
就拿加班来说,劳动法规定,企业实行每周40小时工时制度,以此为基础计算加班加点时间。可仔细算来,真正能够不折不扣地实行“40小时”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有多少?员工加班后,能够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少给一分加班费的又有多少?到现在还没有实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还有多少?究其原因,除了一些企事业单位的无良,就是某些政府职能部门的失职。
只有善待和尊重弱者的社会,才是文明、进步的社会。在善待劳动者尤其是一线劳动者方面,企业要依法用工,既不压榨劳动者,保证劳动者的物质利益,又能够繁荣职工的娱乐、文化生活,维护劳动者的精神权益。各级工会以及劳动保障等部门要以“生命尊严”和“国家责任”的名义,严格劳动执法,增强执法力度和执行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生命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合法权益。公安、法院、检察、司法等部门要着力加强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与打击,严厉惩戒那些“恶霸”型企业单位。
希望越来越多的地方能在制度设计上为劳动者创造更具有人性化的工作环境,让包括苦脏累行业职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实现“体面劳动”,让劳动者不吃亏、有尊严、有地位,用尊重和善待,重拾本应属于劳动者的荣光。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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