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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广东民生重大决策须100%听证

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和名单向社会公开

2013年04月16日08: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人民网广州4月15日电  (记者贺林平)从今年6月1日起,广东所有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100%听证,还要经过民意调查程序。这是日前公布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共设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等8项一级指标,40项二级指标,108项三级指标,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和量化。

在第二个一级指标“行政决策”中,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应事先向社会公布,开展民意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其中“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的听证率、民调率均达100%”。听证程序也要规范合法,听证参加人须具有广泛代表性,产生方式和名单应向社会公开。听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向社会公布。

广东将适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决策实施后,通过跟踪调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决策实施情况并反馈决策机关研究。力争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总体满意度(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80%以上。

“决策失误是政务管理的最大失误,而要避免这种失误,集思广益,照顾相关各利益方的意见至关重要。”广东省行政学院政治学教授唐晓阳认为,对于行政决策的听证要求与量化考核,将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决策科学化,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

有人大代表认为,广东此次颁布的规定在征求民众意见方面有一定的突破,不过,主要还是一些框架性的内容,缺乏具体的细节规定,希望在今后能有更具体的规定出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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