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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可与全科医生签约

2013年04月03日08:02    来源: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储白珊) 2日,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全省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启动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根据通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面向所有辖区居民,根据自愿原则,2013年优先与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订服务协议,2015年覆盖全体居民。

  通知明确,社区全科服务团队包括: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作为签约医生,社区护理人员、其他公共卫生人员,以及团队服务片区内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为团队成员。签约医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参加过省级全科医师培训;至少有2年以上社区卫生工作经验;接受过包括团队服务在内的卫生管理相关培训。

  全科服务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居民以家庭为签约单位。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健康咨询和便民服务。其中,健康评估每年1次,健康咨询每年不少于4次。对空巢老人以及行动不便、确有特殊需要的签约居民,签约医生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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