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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规避“国五条”20%个税高招不可行

2013年04月02日13:37    来源:甘肃日报

  网传规避“国五条”20%个税高招不可行

  3月底,“国五条”细则在各省市陆续落地,对于最受关注的卖房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税,一些网上“高手”想出了“利用法院判决书过户”等“零成本”避税高招。“中国网事”记者通过法院相关人士了解到,这类流传所谓的民间偏方实不可取。

  近日有网友称:“为了避税,离婚什么的都弱爆了,看这个!不但避税而且无视限购。”该高招称: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作抵押。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都没有。这则微博,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称一旦可行必先效仿。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复兴路法庭副庭长陈昶屹表示,冒险规避的手段等于“自投罗网”。

  陈昶屹说,尤其是通过骗取法院的判决方式来达到规避限购及非法避税的目的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属于目前各级法院重点打击的“虚假诉讼”范畴,一旦被发现核实,相关当事人不但不能实现其非法目的,而且还可能受到相应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记者了解到,自从我国开始实施房价调控的“限购”、“限贷”政策后,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时常会遇到某些存侥幸心理的当事人,包括前述微博中提到的方式在内的多种方式试图规避“限购”、“限贷”政策,最终都没有成功。

  通过法院购房避税的手段其实并不新鲜。陈昶屹说,微博中提到的这种虚假诉讼策划方式已经“很过时”,法院早已将此类虚假诉讼作为典型打击类型之一,可以说,这简直是“自投罗网”的规避方式。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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