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表现形式
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有的单位一把手抵制或压制不同意见,容不得别人批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过集体研究,或虽经集体研究,但在意见有严重分歧时搞“一把手拍板”,归根结底仍是“领导个人说了算”。这就导致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决策时不是负责任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而是察言观色、揣摩逢迎,甚至对明显违反纪律、法律规定的做法也不提出反对意见,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
违反客观规律或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有的领导干部不经认真分析、科学决策,脱离实际,凭“长官意志”盲目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有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有关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或者干扰正常监管、执法活动;有的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
个人生活追求特殊化。有的领导干部接受超标准接待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有的私人请客公款买单,或者借口公务接待大吃大喝;有的违规驾驶公车、超标准配备小汽车;有的使用公用车辆接送子女上学、旅游、办私事、参与婚丧嫁娶等非公务活动;有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工作作风漂浮、不负责任。有的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调研,下基层走马观花,不了解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下指示作决定不切实际;有的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如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处理等方面,不向群众公开,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搞强行命令;有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有的作风霸道,对待下级和群众态度言辞生硬、蛮横。
产生原因及危害
封建专制传统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产生的历史根源。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搞特权,这是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尚未肃清的表现”。特别是“少、边、穷”地区,由于生产力比较低下、文化教育比较落后,封建思想的残余,如家族观念、宗法制度、等级尊卑思想等,仍在时不时左右人们的思想,助长了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制度不规范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滋生的条件。有的热点、难点问题存在已久,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相应的制度没有及时建立。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实施措施,可操作性较弱。如针对“三公消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但如何公布、公布哪些具体事项等,还有待各地进一步细化。
监督不到位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蔓延的诱因。特权每时每刻都在力求摆脱监督制约,以便毫无限制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加上特权的“隐性化”趋势及“人情文化”、“熟人社会”的影响,使得“上级监督较远、同级监督较弱、下级监督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
惩处不严厉是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存在的症结。特权游离于法度之外,有的暂时缺乏具体的定性量纪标准;有的即使有规定,但惩处力度不够,让搞特权的人“得远大于失”,导致其心存侥幸、肆意妄为。
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特权与腐败二者之间没有截然不同的边界,特权中包含着腐败因素,不少腐败正是通过特权来实现的。特权极易产生示范效应,衍生“潜规则”,使制度成为贴在墙上的“一纸空文”。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存在,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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