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3日07:51 来源:甘肃日报
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本报兰州讯(记者侯若志)3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设立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原则同意《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实施方案》。
甘肃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包括兰州市、白银市所辖行政区域,总面积3.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01万人。区内矿产、水、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组合条件较好,有有色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9大类35种,是重要的石化、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2012年,示范区地区生产总值2004亿元,占全省的35.98%,已形成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等为主的较为完备的特色优势产业体系,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业持续增长,文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区内有国家级开发区3个、省级产业园区6个,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配套完备,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了便利条件。
批复明确,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探索产业转移承接发展新模式和区域合作新途径,在产业优化、创新转型、开放合作、循环经济、民生改善等方面开拓创新、积累经验,努力建设成为双向开放、互利共赢、产业集聚、创新驱动的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和辐射西北地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到2015年,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投资额累计达到5000亿元,(转2版)
兰白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接1版)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150亿元以上,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64%。
批复要求,示范区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在承接中调整、在优化中发展,着力发挥能源资源优势,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着力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着力促进产业富民,引导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节约、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批复指出,示范区建设要按照土地集约、产业集群、功能集聚的原则,依托现有园区,科学合理布局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要将承接产业转移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结合起来,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禁止高耗能、高污染生产能力转入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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