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25日04:03 来源:大众日报
从最直白的打电话、拉人头,到借壳“资本运作”、“电子商务”,近年来传销分子不断变换着外衣。济南市工商部门发出警示,有传销分子伪装成“爱心使者”,以“爱心助学”的名义从事网上传销,希望市民提高警惕。
市民刘女士是个热心公益活动的人,在国内几个志愿者论坛小有名气。今年年初,她接收了一个自称由外地爱心人士组成的QQ群的邀请。“刚开始大家聊的都是公益活动心得,对方对爱心助学很上心,后来极力邀请我加入一个公益联盟。”当对方进一步聊起那个“公益联盟”的加入条件时,让刘女士起了疑心,刘女士回忆说,“要缴纳不菲的捐赠费才能成为所谓的‘爱心使者’,所有的钱都要先上交‘集团’,却并非全部用于慈善助学。”更令刘女士疑虑的是,对方还告诉她,爱心事业可以与自主创业挂钩,具体地说就是要继续发展“爱心使者”,新人的“捐款”将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给刘女士自由支配使用。“自由支配使用不就是返现?”恍然大悟的刘女士马上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经工商人员调查,线索引向了一个名为“香港某集团有限公司”开设的网站。在网站上,该组织自称是一家成立于2011年3月的香港集团化公司。还声称“受香港政府的委托”,从事“团体观光旅游、拉动内需、爱心慈善助学、联盟自主创业、解决社会就业压力”等五类毫无关联的经营业务,是“将慈善事业商业化的奠基者”。
在网站上,工商人员找到了一个隐藏的“助学基金管理平台”,该组织要求捐款后方可通过会员认证,并获得推荐的资格。会员推荐了新人参加,可以按照推荐人数的多少,得到“互助补贴、拓展奖励、培育奖励、层级奖励、服务补贴、原始配股”等奖励。会员仅需要将所获得收益的10%拿出来作为“助学基金”,按照组织的发放要求,以“爱心助学俱乐部爱心大使”的名义捐助贫困学生。而各类名目的奖励只有一个来源,就是会员推荐发展新人时,新人所缴纳的数额不菲的“捐赠费”。换言之,除了拿出10%的不法收入来“替人行善”,这群爱心大使同一般的传销分子毫无区别。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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