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双方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此后中关村建设董事长王云龙还曾告诉蔡某股权被查封,目的是让蔡某尽快实现100万美金的承诺。直到蔡某兑现承诺后,王云龙又同其子王凯商量,以投资房地产的名义,让王凯与蔡某签订一份合同,把书面协议的签订时间写在实际收款之前,以便掩人耳目。钱到账后,由王凯实际使用。法院认为,王云龙作为受国有公司委派到非国有公司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王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在共同犯罪中,王云龙属于主犯,王凯属于从犯,鉴于二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可对王云龙从轻处罚,对王凯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王云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凯有期徒刑7年。(据2月8日《新京报》)
读罢此消息,不禁联想起多起“父子受贿双双获刑”的案例:重庆移动原董事长沈长富父子受贿案,重庆能源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侯行知父子受贿案,北京市地税局原局长王纪平父子受贿案。像这样的“受贿父子兵”频频出现,“父子受贿双双获刑”的结局一而再再而三地鸣响警钟,可却总还有这样的父子“前腐后继”。笔者实在替他们感到惋惜和心疼。他们这种“父子双双获刑”家破人亡的惨状,除了留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外,还给我们留下了更多的忧思。
爱子女要讲原则。“爱子之心,人皆有之”。官员爱子,无可厚非。但是,像中关村建设董事长王云龙那样的“受贿父子兵”所体现的父子之爱,就是走样的,表面上是爱子,帮助孩子捞钱,想让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实质上是害子,没有把孩子引上正路,却把孩子领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这种不讲原则的爱,没有法律和道德底线的爱,其结果是父子双双获刑,家破人亡。因此,作为官员务必要以毛主席爱子女为榜样,要把精神财富留给后人,而不是把物质财富留给子女。否则,如果爱子女不讲原则,就会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就会走偏,就会步王云龙的后尘。
要“授之于渔,而不是授之于鱼”。作为父母,应该为子女当好表率,以自己良好的品行来教育影响子女,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可是,我们却有少数官员思想堕落,贪欲膨胀,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错误地认为“帮子女安排了好的工作,为子女捞到了足够他们一辈子花不完的钱,孩子就能够生活幸福”,无形中也让子女受到那种不健康思想的腐蚀,受到那些不良行为的影响,甚至有的官员也像王云龙、王纪平等人那样,还要把孩子拉进腐败阵营,最后被绳之以法。因此,为人父母的官员当从中吸取教训,要把为人处事的道德准则和艰苦朴素的奋斗精神传给孩子,要把劳动技能和获取社会财富的经验教会孩子,决不能把孩子培养成不劳而获的“官二代”、“富二代”,要让孩子掌握“渔”技,而不是单纯地得到“鱼”。
“父子受贿双双获刑”都是贪欲所致。应该说,他们这样的结局,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假如父子双方有一方不贪,就不可能出现父子受贿双双获刑的现象;假如为官的父母清正廉洁,加上能够管好自己的子女,就不会出现“子仗父势”而干违法勾当之事。因此,为人父母的官员除了要加强自身修养,抛弃贪欲,确保清正廉洁外,还要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只有这样,家庭才能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