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改善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真履行政府职能,大力促进政风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改革是加快发展的最大红利,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加快改革开放。推动各项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抓紧制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行政审批制度、事业单位以及财税、金融、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诸项改革,特别是继续着力深化我省有特色、有亮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户籍制度、部分民生工程货币化、集体林权、矿业权管理等改革,力争在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今年要把创新农牧业生产经营体制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深化农牧区改革的重点,培育新型经营组织,发展多元服务主体。同时,继续推进青南三州乡镇综合改革。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升重大赛事、会展活动和招商引资水平,积极推进与对口援助青海藏区的省市、国家部委和央企的战略合作,全面加强海关、商检、口岸和出口基地建设,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和进出口贸易增幅均达到10%。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秉承青海虽然发展滞后但改革开放绝不能落后的理念,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与加强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在尊重群众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勇于探索、敢为人先,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源头防治,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大力夯实基层。加大对基层的专项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干部和村干部的报酬。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加强法治建设。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扎实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立法和执法工作,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的能力,提高各级政府和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公平执法水平。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提高服务信访群众的效能,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改进对网络的管理。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完善城乡防控体系,提高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定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加强市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同时,加强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及人防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三)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切实把政府履职的着力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和权力运行,组建省级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公。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继续实行政府部门与人大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加强各级政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深化和扩大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建议议案办理责任制,对办理不力的政府部门严格问责。我们要通过打造优质服务的软环境,让企业成长、让人才留住、让百姓受益。
(四)努力建设优良政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坚持从严治政。对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的具体要求,政府系统从我做起、从省政府党组成员做起,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务必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请全省人民监督我们。坚持廉洁干事。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纠正教育收费、招标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及低保、扶贫、救济等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管。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公务用车、“小金库”治理成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始终对腐败案件采取“零容忍”,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坚持服务基层。在政府系统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机关干部联系群众”、“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万名干部下乡下企业”等活动,在全省推行“一线工作法”。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要始终与群众一起团结奋斗,在实干中破解发展难题,在实干中推进富民强省!
各位代表,时代召唤我们励志前行,责任要求我们勇于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青海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努力夺取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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