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6日06: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隆冬时节,大地冰封。元月5日,在兰西县康荣乡农民曹庆亚家,记者看到曹庆亚正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有滋有味地看着电视剧。去年7月,60岁的他因患脑梗住院治疗,医药费总额3664.92元,根据兰西县出台的“一方一结”政策,家属只交纳了个人自付部分1051.23元。
“搁以前,这钱全得自己先垫上。粮还没收呢,正等用钱的时候,哪有闲钱!现在不用自己垫了,真是借了好政策的光呀!”说这话时,曹庆亚眼里闪着激动的泪花。
在兰西,新农合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满足与释放,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和缓解,农民参合率、受益率和受益额度逐年提高。
但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发现,参合农民在办理就医和补偿过程中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过去,大病患者很难预先准备足够的医疗费,一时半会儿凑不上,干脆就放弃了住院治疗。定点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及时垫付补偿款现象,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在参合患者增多,垫付补偿资金数额较大时,延期支付,给参合农民领取补偿资金增加了额外负担。同时,定点医疗机构现金垫付补偿款也不利于新农合资金管理安全。”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把这项惠民政策效应放大,2011年初,兰西县在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率先开展了“一方一结”试点工作。此办法一经启动,就受到了参合农民的热烈欢迎,他们说:“这才叫想到了老百姓的心里。”
据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没有实行“一方一结”前,看病住院得由患者先行支付所有费用,然后再拿着票据到有关部门报销,按照新农合规定取回补偿部分的现金。实行“一方一结”后,参合农民在本县、乡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治疗时,按每个处方的医疗费用,只交纳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的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医疗机构即时垫付 ,患者出院后由医疗机构定期与县合管办结算垫付资金。
兰西县委书记王秀平说:“我们就是要把农民就医补偿流程删繁就简,面对大额医疗费,农民只需筹措自负部分就可就医治疗,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负担。”
记者得到的数据显示:2012年,兰西县参合人数322853人,筹资9296万元,支出8769.65万元。门诊支出人次293678人,门诊补偿支出资金1542万元;住院支出人次24606人,住院补偿支出6859万元;其他支出人次3954人,补偿支出401万元。与前一年相比,这些数据都翻了一番。
这组数字也证实,“一方一结”有效地放大了农民享受医保的实惠。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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