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1月24日04:15 来源:重庆日报
新近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再次让人们把目光投向报废车。
据报道,从2012年9月开始,商务部等六部门组织各地开展为期半年的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12月底,整治行动已取缔非法回收拆解报废车、拼装车“黑窝点”200多家,而调查显示,我国每年约有60%的报废汽车流入黑市。
利益驱动之下,法规和道德被漠视,大量本应报废的汽车没有按规定交售给正规回收拆解企业,而是临近报废时被高价收购,以“假转籍”、“假过户”等形式流入黑市,经过翻新、拆解和拼装后出售继续超期行驶。
稍微了解汽车构造常识的人都知道,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后,刹车、转向及发动机等部件磨损严重,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车辆极易“跑偏”、“侧翻”,事故发生几率大为增加。
再看一组数据,我国2011年民用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亿辆,汽车报废量每年超过400万辆。也就是说,每年有200多万辆的报废车“变身”为“马路杀手”上路行驶——这不只是震惊,更是惊悚!
一直以来,机动车报废都处于公众视野的盲点。如何引导和规范汽车回收利用市场、如何严格并有效地执行汽车报废规定、如何杜绝报废车辆超期服役成为“马路杀手”……这些问题无法回避。此次国家有关部门将轿车强制报废标准从“15年”和“60万公里”的双选题改为“60万公里”的单选题,不但更为科学合理,而且将使我们的目光再度聚焦到报废车上——因为这不仅关乎环境,更关乎人命。
文/王大伦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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