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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春节后试点领导干部财产公示

2013年01月22日09:02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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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昨日介绍,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已被纳入广州市委全会100项重点督办工作,作为试点的广州市南沙区将在春节后启动该项工作。他表示已关注到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晒家庭财产一事,并予以肯定。“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社会群众普遍对推进领导财产公示的期望值很高,要防止利益冲突引起较大的社会震动。”范松青。南方日报记者 符超军 摄

广州纪委

财产公示将借鉴港澳经验

梅河清表示,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被纳入广州市委全会100项重点督办工作,表明广州市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也表明广州敢于先行先试、制度创新的决心和勇气。

“从世界范围来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是一项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但我们感觉,社会各界对于这一制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梅河清说。

在他看来,误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认为所有的公务员都要进行财产申报,在香港,16万公务员中只有3100多名在重要岗位上的公务员要进行财产申报,并非所有人都要申报;二是财产申报不包括工资收入,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收入非常明确,在网上可以查到,因此,财产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房产、公务员配偶和子女的从业情况、公务员的投资及投资交易情况;三是认为财产申报就是财产公开,香港只有40个重要公务员职位是要向社会公开财产情况的;四是财产公开不需要保护隐私,实际上,香港把保护隐私作为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护申报人隐私也是一项国际惯例。

“先行实施这项制度的香港,与广州地缘相近、文化同源,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梅河清透露,他们近期准备去香港、澳门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梅河清表示:“我们的大原则是积极稳妥,改革力度要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心理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既要开拓进取,也要结合实际。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反腐形势严峻,人民群众这一制度期望值很高,我们充分理解。但渐进、有序、稳定是大前提,不能因改革引起较大的社会冲突。”

“前进一步就意味着破冰。我们需要在认识上逐步达成共识、走出误区,才能实现目标,形成推进制度改革的正能量。”梅河清说。

记者调查

八成受访官员愿公开家产

梅河清说,他已关注到范松青晒家庭财产一事,并予以肯定。“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反腐倡廉积极建言献策,这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天前,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并率先向媒体公开了他的家庭财产情况。

此举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记者前日对20名广州官员发起调查,占八成的16名官员赞成财产申报公示,其中1名市领导、5名局级干部更表示“愿意在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效仿。”不过,到目前为止,尚无官员向社会公开自己的家庭财产。

有官员认为,范松青能引发如此大的社会反响,原因有二:他是经济发达地区、副省级城市的局级干部,还是政协委员,比较受关注;他曾在纪检系统工作10年,对反腐领域很熟悉,也拿出了一套比较系统的解决方案。

一名负责广州“两会”会务的科级干部笑称:“我们在饭堂都在讨论这事,大家观点也不一样,争论很激烈。”一名局级干部说:“之前的舆论有点倾向于所有官员都害怕家庭财产公开,其实不是,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只要说得清财产来源,公开又何妨?”

不过,在记者近两天采访中,也有官员不愿就这个话题展开讨论,有直接拒绝的,也有简单回应“上边有政策,我们就执行。”

也有官员直陈财产申报公示不成熟,原因有二:一是家庭财富积累有一个过程,比如有些是父辈留给我的财产,落到了我的名下,一旦公布出来,受到非议太冤枉;二是家庭财产不属于我一个人,要搞这个公开,是不是应该征求家人的同意?该名官员表示,组织内怎么申报都没问题,如果不真实申报愿接受惩处,但要向社会公开,确实有顾虑。

知名网友

试点地区或面临制度难题

一名受访官员表示,推进家庭财产申报公开要分步进行,“先要把申报落实好,我们已有了申报制度,前段时间我都填了8张表,听说那些信息还被录到了专门的信息系统里去,但关键是还没有信息真实与否的核实机制,即使是假的,也没有出台处罚措施;其次是考虑在一定级别、一定范围公开,官员级别可以考虑高一些,先在小范围试行;最后一步才是向社会公开。”

这种说法得到了知名网友“御史在途”、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的赞同:“建议南沙试点在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细节,特别是完善对不如实申报行为的罚则,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基层的试点哪怕能在某一个方面取得一点成绩,也是值得欣慰的。”

陆群坦言,对地方试点的期望值不能太高,目前无论哪一级、哪个地方进行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试点,都会面临以下难题:

一是相关配套法律和制度的缺失,其重点是建立金融实名制和遗产税、赠与税等制度。如果不解决财产实名登记、实至名归的问题,不解决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课税问题,个人财产可以随意落在他人名下,申报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还有可能造成贪官貌似廉洁,而拥有合法财产的官员“躺着中枪”。

二是如果不对贪腐官员实行主动交代并退赃即赦免等特殊政策,不对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的灰色收入给出一个政策,那么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试点会遭遇强大阻力。

“南沙区作为一个试点单位,不可能以立法形式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只能以文件和制度的传统办法来推进,对官员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十分有限。”陆群说。

梅河清说,公开接受监督是南沙试点的核心环节,“南沙也有公开,但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公开。”(记者 黄伟 陶达嫔)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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