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在我们身边有些干部,领导、他们大多有个性、有魄力,优点突出,但由于在工作中打破了常规和平衡,触及到了一些人的既得利益群众对他们评价不一致,成为争议的对象,被称作“争议”干部。
其实,相对于“争议”干部,有些干部在岗位上政绩平平,四平八稳,没有显著政绩也没有突出错误,考核结果也是“没争议”,因而被提拔到更高一级的岗位。而那些棱角分明、敢想敢干的“争议”干部,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有一些失误,“造福一方”的同时也得罪了个别人,于是在提拔时“研究研究”、“考验考验”,失去了晋升机会。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用人是一项细致工作,应看主流,而不能求全责备。所以,对于“争议”干部的缺点和不足,应积极引导,帮助纠正,不能为其护短,也不能视而不见。只有这样,才不会堵塞才路,埋没人才。
因此,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应有“不以一眚掩大德”的辩证头脑,要多看“争议”干部的大节和主流,从大处着眼看问题,不因暇而弃玉,只要他们有真才实学,就要大胆启用,并在工作中不断帮助他们克服缺点和不足;领导干部在选人用人时,要有爱才的诚心,容才的雅量,用才的正直,不能以个人好恶,感情用人、近亲用人;作为上级组织部门,应完善考察机制,既要看“票数”多少,又要看政绩多大、贡献多少,既要知人,更要知事,做到“人事两宜”,真正让那些有“争议”干部能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