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据1月13日新华社)
李亚力被免职源于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父亲爱护儿子,这本没有错,人之常情。可是,儿子违反了法纪,父亲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其撑腰帮助逃脱法律的处理吗?如果可以如此纵容包庇,党纪国法的尊严何在?
近年来,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的事例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些领导亲属“狐假虎威”,凭借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严重地损害了社会公平,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现代版“衙内”丑剧的上演,折射出当前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权力滥用的现象。
因此,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拥有正确的权力观极其重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该秉公用权,执政为民,切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从思想上“通”很关键。
道理归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身处社会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秉公用权,要过“亲情关”、“友情关”、“人情关”,不是那么容易。特别是对于自己的亲属,拒绝就更加困难。就拿以上提到的李亚力来说,按照一般思维,父亲对儿子好,因为儿子出事着急本没有错,但他错就错在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滥用。如果这样的事情能够被容许,社会影响将是十分恶劣。李亚力被免职,值得各级领导干部引起警醒,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慎用权力,对党纪国法时刻抱有敬畏之心。这当中尤其不可让亲属借用手中的权力“为非作歹”。“衙内”现象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