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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辩证法的源头

2012年12月21日14:27    来源:云南日报

  “玄之又玄”的“道”是什么?老子说是“众妙之门”,众妙之门又是什么?或者我们可以把其看成2000多年前老聃的“宇宙观”。正如现代宇宙生成理论“大爆炸”说那样,在爆炸发生之前,时间和空间都无从说起,那么爆炸就是宇宙产生乃至万物生成之源,这个源,可以用老子的“道”来说明:道是产生并决定世界万物的最高实在,道是世界的原始的统一体,由其分化出阴阳二气,它们互相冲涌激荡产生“和气”,于是万物渐次生成。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章》),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二十五章》),天地产生之前,有一种混沌未分的东西,它静寂无声,虚渺无体,独立自存,不消不亡,循环运行,永不歇息,成为天地的产生者,因为不知道它的名字,就把它称为“道”。于是道有两个重要的作用:作为世界的总根源演化出天地万物;作为世界的总根据决定着天地万物。在这里,老子第一次提出阴和阳这一对矛盾体——它们既对立又统一,“负阴抱阳”,“冲涌激荡”,相互作用,使世界和万物产生。

  早在西周末年,中国就有人讨论过“和”与“同”的辩证关系,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命题。“和”即不同事物的相互配合,“同”即相同事物的简单重叠。显然,不同事物的相互配合可以创造出新的事物,而相同事物的简单重叠则不可能产生新的发展。因此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君子用不同的意见补充别人的意见,帮助别人纠正错误,小人有意附和别人,助长别人的错误。这种辩证看问题的智慧,被老子发挥得淋漓尽致。老子反复说到对立面相互依存的情况,他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老子·二章》),在这段话中,老子提出了善与恶、有与无、难与易、长与短、高与下、声与音、前与后7对矛盾,这些矛盾无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以证明自己的存在:知道美就是美,美就没有意义,因为它必须以恶作为参照;而奇妙的是,“有”和“无”既是参照物,还可以互相转化,有可以转化为无,无则经过演化而诞生有,有与无不是绝对概念,而是相对概念;如果方法正确,难可以变成易,如果态度消极,易也就变成了难;依此类推,长短、高下、前后等都是既相反又相即不离的矛盾体。

  老子还举例说明“有”与“无”这对矛盾相互配合发挥的作用:三十根辐条圈上,因为轴圈是空的才能穿过车轴,造成车子;揉粘土烧成陶器,陶器中空才有功用;建造房屋开门窗,房子和门窗中空才有房屋和门窗的作用(原文见《老子·十一章》)。一般人看来,“有”才是实际存在的事物,“无”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老子以他深邃的目光洞察到“无”在“有”的前提下所发挥的巨大作用,从而证明有与无的依存关系,深刻地揭示了事物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哲学,为人们打开了一扇揭示事物本质的思辨大门。

  老子在他的那个时代是一个真正的大智慧者,他以对立统一的辩证思维关照现实社会,产生了对现代来说仍然很杰出的思想,他“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老子·三十九章》)的结论,至今闪耀着难以磨灭的现实意义。贵与贱、高与下本身就是一对相互依存的矛盾体,老子特别指出,有贱才有贵,有低才有高,引申为: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必须以广大民众为自己生存的基础,如果没有民众(贱)的托举,哪来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贵)呢?这一杰出的见解,使“玄之又玄”的老子学说升腾出和蔼可亲的人间烟火味。

  老子看到,对立面既然可以相互依存,那么就有可能互相转化,于是他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老子·五十八章》),灾祸中难说就萌芽幸福,幸福中难免隐伏灾祸;正常可变为奇异,善端能引出妖孽,事物在发展中很可能就走向了反面。谁也不知道这种变化的究竟,所以理想的人格应做到刚正而不显锋芒,有棱角却不伤及别人,直率但不放肆,光明而不炫耀。从中可以看出,老子知道物极必反的规律,主张坚持原则但要避免极端化,防止适得其反走向反面。因此老子又说:“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老子·四十二章》),事物的转化规律是,本来要损害某物,结果很可能帮助了某物的发展;本来要扶持某物,结果却损害了它。这种事与愿违的事在生活中是常见的,这就是损与益的相互转化。

  从某种方面来说,老子的辩证思维给我们提供了取之不竭的生活智慧,比如他的柔弱胜刚强理论,就让我们受用无穷。在《老子·七十八章》中有一段话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柔弱的水能够克服刚强之物,滴水穿石就是一例,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却很少有人实行这一原则。以柔克刚,就是使强大的事物走向反面,“将欲夺之,必固与之”(《老子·三十六章》),想夺取它先要给予它,这就是为长生而不自生,为先身而后身,为存身而忘身,以无私而成私的道理(原文见《老子·七章》)。

  大智若愚,看似有缺陷的事物才可能走向完满,老子以反求正的方法是辩证法达到纯熟的标志。“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大赢若绌。”(《老子·四十五章》),无论任何事物,容纳了它的反面才是最理想、最完备的状态,才能达到高一级的“正”,才能使“正”不致于很快变为反。因此老子主张“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老子·二十八章》),正面包容其反面,才能很好地守其正,只有正面没有反面,正也就不成其正了。老子掌握了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并能运用自如,做到“无为而无不为”,这是大智者才能达到的思想高度。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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