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人民网转载了李沛的文章《领导干部不能先富起来》。文章说:领导干部不能先富起来,这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如果领导干部成为先富一族,就站在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就会使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
读了这篇文章,非常赞同作者的观点。曾几何时,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曲解为“让领导干部带头先富起来”。于是,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及社会影响力,千方百计谋取个人利益。自己“带头”先富起来了,却把干部队伍的风气也带坏了,使公务员队伍中“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愈演愈烈。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政策。然而,我觉得,这一部分人不应该包括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因为,“先富”起来就意味着在大多数人还过穷日子的时候,你就率先过上了好日子,这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先不说那些靠腐败先富起来的领导干部如何玷污了党的形象,就说那些靠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领导干部,也是不能肯定和提倡的。因为,作为党的干部,你的职责是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而不是为自己致富。如果你把主要心思用在自己致富上,你过上了好日子,但却拉开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疏远了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人民群众还能认可你是共产党的干部吗?
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都应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我觉得,党员领导干部“先富”还是“后富”,不是一个简单的顺序问题,而是事关党的宗旨的大问题。有这样一个故事,我觉得在今天仍有深刻的警示意义。当年,彭德怀在攀枝花三线建设工地访问农家时,有户人家3个女人只有一条裤子,而公社有的干部全家却在镇里住得好、穿得好。面对这种鲜明的对比,彭德怀对那个陪同的公社干部厉声说:“老百姓穷得连裤子都穿不起,你们却在镇上住大瓦房,你能住得安心吗?......如果我们当官的自己先富起来了,而不去管那些穷人,这就违背了我们当年革命的宗旨,人民就不会再拥护我们,我们自己就要垮台的!”
当干部不能先群众富起来,是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立下的严肃规矩。让群众先富起来,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因此,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正确贯彻党“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正确理解“带领”与“带头”的区别,抛弃私心杂念,多把心思放在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上,放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不要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而要追求精神上的富有。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守清贫,志存高远。要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不能与民争利,更不能以权谋私。要经常警示自己:要想先富,最好不要当干部。否则,就不配“党的干部”这个称呼。只有把心放正、把情变真、把事做实,才能让群众信赖你、服从你、依靠你,紧紧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使共同富裕的道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