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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2年11月19日18:28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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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发展新成效,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先后十次出席中央纪委全会,深刻阐述了一系列反腐倡廉新要求新观点新论断:在反腐倡廉重要性方面,强调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反腐倡廉形势判断方面,深刻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是,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在反腐倡廉方针原则方面,强调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在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方面,强调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反腐倡廉任务部署方面,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在反腐倡廉组织领导方面,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内涵,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是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这个第一要义,贯彻以人为本这个核心立场,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判断形势,正确制定政策,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第二,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执政时间越长,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要从严管党治党,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必须坚持着眼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履行职责,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原则。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把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要职责,对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时跟进、积极参与,切实做好服务、监督、保障工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和政令畅通。

第四,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必须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顺应群众期待、回应社会关切,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五,必须坚持惩治和预防工作一起抓,整体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必须坚持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必须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放在基础的、全局的、战略的地位,坚持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相结合,统筹推进、重在建设,认真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

第六,必须坚持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得到正确行使。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防止权力滥用的重要制度保证。必须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必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必须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第七,必须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始终保持反腐倡廉建设的生机和活力。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动力。必须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重要改革措施相结合,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通过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必须注重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加强现代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的运用,努力提高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这些基本经验,既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责编:吴斌(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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