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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開選拔三所直屬高校校長公告

2012年12月04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三、工作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4日至12月23日。採取個人自薦、3人以上聯名舉薦或組織推薦方式在網上進行報名,3個崗位可同時兼報。報名需登陸教育部門戶網站按要求填寫、上傳報名登記表(http://www.moe.edu.cn),並在2012年12月23日17時(北京時間)前將報名登記表以及本人身份証(護照)、工作証、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証書掃描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的電子郵箱(xiaozhang@moe.edu.cn)。上述材料的復印件要通過特快專遞郵寄到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3人以上聯名舉薦或組織推薦的,需經被推薦人本人同意,同時以特快專遞提交材料。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收到網上報名登記表后將及時與本人聯系確認。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查。

  (二)職業素養綜合評估。依照規定標准,對報名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能力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按照1:3至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名單及個人有關情況將在教育部門戶網站和職位所在高校校園網進行公示。

  (三)面試和面談。擬於2013年1月上旬進行面試。面試採取競職演講和考官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位面試者面試時間為50分鐘,其中競職演講20分鐘,提問30分鐘。面試結束后,在教師干部代表和學生代表中進行民意測驗。面試和民意測驗后,由遴選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與面試者進行面談。每位面試者面談時限為30分鐘。綜合面試、民意測驗、面談等情況,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按照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政治品質、管理能力等。

  (五)決定任職人選。教育部黨組討論決定各公選職位擬任人選,並通過教育部門戶網站和職位所在高校校園網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並向社會公布公選結果。公開選拔任用的校長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另行安排工作。

  四、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

  郵    編:100816

  電    話:010-62289785

  電子郵箱:xiaozhang@moe.edu.cn

  本公告由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教育部公開選拔直屬高校校長工作辦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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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思瑤(實習)、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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