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08:5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昆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0月1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刘昆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刘昆,1921年12月出生,陕西大荔人。1937年3月,在西安师范学校学习时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月起,先后在陕西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0年1月后,任中共中央青委干部部秘书、干事,山东分局青委泽东青干校山东分校指导员、组织科科长、党总支部书记,山东滨海青联组织部部长、莒南县青联主任,赣榆县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鲁南区委青委书记、青联主任,华东局青委委员,徐州军管会文教部部长、团市委书记。1950年2月起,任济南市委委员、团市委书记,团中央委员、青工部部长,一机部机车局、七局、五局副局长,三机部办公厅副主任、党组办公室主任,五机部三局局长、办事组组长。1977年8月后,任国务院工交小组研究室主任,国家经委党组成员、调研室主任,国家经委副主任兼机关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委员会常委。
刘昆是第十二届中央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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