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新界 中英两国对前订条约的诠释各执一词,最后引发第二次中英战争(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战争的导火线为中国水师登上英艇“亚罗号”(这艘船船身为西式设计,配备中式索具)搜捕海盗,因而发生冲突。结果两国于一八五八年签订《天津条约》,英国可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国,战事暂时结束。第一任使节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鲁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递国书,但途经大沽突遭炮轰,战火遂于一八五九年再起,到一八六零年始告平息。
从本港早期照片所见,参与第二次远征的英军曾在九龙结营。英军发现当地环境适宜,拟保留九龙半岛驻防,经英国驻广州领事白加士爵士与两广总督交涉后,获得九龙半岛南端(北至界限街)连同昂船洲的租借权。一八六零年,战争结束,订立《北京条约》,九龙半岛正式割让予英国。
一八九五年中日战争结束后,德、法、俄三国曾为中国说项,欧洲各国和日本之后相继向中国要求租借土地。其后,局势紧张,英国认为如要防卫香港,则须取得邻近土地的控制权。
根据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签订的条约,中国同意把九龙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地域,以及235个岛屿,租借给英国,为期99年。英国此举仅在针对法俄两国,而非对付中国。中国军舰仍有权使用九龙城的码头,中国仍然保留该处的行政权,“惟不得与保卫香港之武备有所妨碍”。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女皇会同枢密院议决撤销这项条款,由英国单方面接管九龙城。在此之前,英国人已于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尚有零星反抗,但后来终告停止。新界遂成为香港的一部分,但与市区分开管理。
初期发展 香港开埠初期,发展并不顺利,不良分子麇集,罪行猖獗,热病和台风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不过仍然有很多华人移居这个由外人统治的小岛。一八五一年,香港有人口32983人(华人有31463人,占总人口的95%);一九三一年,人口增至878947人(华人有859425人,占总人口的97.8%)。
香港的华人只求不受干扰,故在港英政府的开明统治下,均能安居乐业。香港渐渐成为中国移民的聚居地,以及与海外华侨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远洋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与中国通商,故不得不顺应中国习惯,于一八六二年采用银元制。中国于一九三五年放弃银元本位,香港也随之改变币制。
香港政制采取英国海外属土常用的模式,总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两局议员由政府委任,大多数为官守议员。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议员在一八五零年委出,至一八八零年才有华人议员(新加坡出生的律师伍才(又名伍廷芳))。一八九六年行政局开始有非官守议员,而首位华人议员(周寿臣爵士)则于一九二六年委出。长期以来,香港总商会和非官守太平绅士这两个选举团体,均有权各自提名一人为立法局议员,但这项安排已于一九七二年终止。
在港居留的英国人曾数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肯,称香港华人占多数,难以由少数欧籍人士统治。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卫生局,并由一八八七年开始以选举方式选出部分成员。卫生局其后于一九三六年改组为市政局。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从内地借调官员管理华人,但这种并行的政制从未认真施行。由于罪案日多,这个制度终于在一八六五年废除,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取代。是年英廷大幅修订香港总督的训令,规定“任何法例若对亚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欧籍人士则不受其限者”,总督均不得批准施行。政府采取自由放任政策,把香港发展为开放营商贸易之地,一切秉公办理。
香港开埠以后,公用事业相继开办,计有一八六一年成立的香港中华煤气公司、一八八五年的山顶缆车公司、一八八九年的香港电灯公司、一九零三年的中华电力公司、一九零四年的电车公司等。至于九广铁路,则在一九一零年建成。自一八五一年起,香港陆续进行填海工程,较重要的是一九零四年完成的中环填海工程,以及在一九二一至二九年间进行的湾仔填海工程。现在的遮打道、干诺道和德辅道都是在中环填海之后辟建而成的。
一八四七年,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学校教育制度,补助中文学校的经费。一八七三年,主要由教会营办的学校也纳入政府补助计划内。中国医学院在一八八七年成立,当时有两名学生,其中一人是孙中山先生。该学院在一九一一年扩展成为香港大学,开设文学院、工学院和医学院。
自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政府后,中国长期动荡不安,很多华人来港避乱。中国虽曾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但未能藉《凡尔赛和平条约》收回德国在山东的租借地,加以战后国民党推行急进政策,民族主义和排外情绪高涨,动荡局面一直持续。
中国当局力争废除外国凭借条约取得的一切特权,并因此而抵制外国货。不安的局势延及香港,一九二二年发生海员罢工事件,一九二五至二六年间在广州发生的事件更演变为省港大罢工。风潮虽然逐渐平息,但香港居民的生活已大受打击。当时,英国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外资利益最多,因而成为排外运动的主要目标,但反日情绪不久便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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