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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4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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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4月20日,在全党整风的基础上,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六届七中全会期间,成立了以任弼时为召集人,有刘少奇、周恩来、博古、洛甫等7人参加的专门委员会,负责这份历史决议的起草和修改工作。专门委员会向全会提出了三次草稿,最后又经毛泽东精心修改而成。《决议》系统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产生以来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功过是非,主要经验教训,对党史上的一些重大问题做了明确的、实事求是的结论。《决议》着重总结了党的历史上的各次“左”倾错误,特别是第三次“左”倾错误的历史教训,论述了它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思想上同正确路线相违背的主要内容及造成的严重危害,并深入分析了它得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指明了今后开展党内斗争应采取的正确的方针、态度和方法。《决议》还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在运用马列主义基本理论解决中国革命具体问题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说明了在全党确立毛泽东领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决议》是全党智慧的结晶,它统一了全党的认识,增强了全党的团结,促进了人民革命事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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