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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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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1955)。曾化名钟月先。1909年1月30日生于江西省万安县涧田乡卧虎头村。9岁起入私塾5年,后入武索文明小学。1925年在“五卅”反帝运动的影响下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万安起义,后任龙雅乡党支部书记、涧田乡少共区委书记、赣县少共县委委员等职。1930年冬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赣县独立团党委书记。翌年春,赣县独立团划归江西军区独立第6师,调任该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后任红21军第63师187团政治委员,红3军团6师17团政治处主任、补充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福建汀州补充团政治委员,红军总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等职,参加了南雄水口等战役和中央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军委直属政治处主任、直属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到陕北后,任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党总支书记,总供给部、总卫生部政治处主任,参加了保卫陕甘苏区的斗争。1937年初入抗日军政大学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调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1团政治委员。1939年起先后任八路军第129师先遣纵队政治委员、东进纵队政治部主任、新编第7旅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了冀南区反“扫荡”作战和磁武涉林等战役。后任第129师新编第4旅政治委员,冀南军区第四军分区政治委员。1943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2纵队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二野战军11军副政治委员、第3兵团政治部副主任,先后参加邯郸、陇海路、豫北攻势、进军大别山和淮海、西南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任川东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四川军区副政治委员,西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军事审判庭庭长,武汉军区第二政治委员,广州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政治委员。1979~1982年任成都军区政治委员。1982年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是中共七大、八大代表,第三、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7年1月2日在成都逝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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