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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开发商巨额贿赂 重庆三名厅官“倒地” (2)

2008年03月17日10:52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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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卖”容积率

  2003年7月,一名开发商找到王政,希望提高楼盘容积率。王政便给“好兄弟”——时任重庆市规划局用地处处长的陈明打招呼。随后,他又在开发商递交的申请提高容积率的报告上签署“请给予大力支持”的意见。

  在开论证会之前,王政又出面宴请了相关人员。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开发的项目容积率不能超过5。但最终规划部门还是将该公司项目的容积率调整到不大于7。通过增大容积率,开发商的利润一下就增加了1000多万元。开发商为“感谢”王政,先后送他100余万元。

  容积率是指建筑区划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容积率越高,可供其销售的面积就越多,获利也越大。

  “容积率在开发商眼中简直就是‘点石成金’的‘魔术棒’,哪怕为提高0.5个百分点,每个开发商都会不惜血本地‘公关’。”一位房地产开发的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陈明长期在规划系统工作,在他收受的贿赂款中,几乎每一笔都与容积率有关。

  2003年上半年,一位开发商找到时任重庆市规划局用地处处长的陈明,希望把自己开发项目的容积率由4.206调整到6.0。陈明便帮助其寻找调整容积率的正当理由,并出面协调关系。

  事后,开发商送给陈明15万元人民币,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给陈明及其亲属门面两间。

  2001年10月,陈明对某公司开发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修改方案等给予“关照”,帮助其顺利通过规划选址审查。事后,陈明向该公司低价购买了一间门面,拉开了自己受贿的帷幕。

  后来,陈明又让该公司向其父低价出售了面积为104.77平方米的门面一间,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0.288万元,低于市场价差额为20.096万元。此外,陈明还大肆收受一些开发商送的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1年10月至2007年6月,陈明多次非法收受开发商所送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6.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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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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