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娟
2026年10月21日08:3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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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6—2030年)》發布,這是中國政府制定和實施的第五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中國實踐吸引著世界目光。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六十三屆會議期間,多位中外專家齊聚日內瓦,聚焦中國第五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深入探討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中國經驗及其對全球人權治理的啟示意義。5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接續制定和實施,集中體現了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連續性與穩定性,為世界觀察和理解中國如何將人權保障承諾轉化為人權治理實踐,進而轉化為人權治理效能,提供了一個獨特而可靠的窗口。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中國經驗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僅是推動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國家規劃文件,也是系統推進人權保障的重要制度安排。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立足本國國情、聚焦民生實效,集中展現了新時代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經驗。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與實施,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務求實效。理念上,奉行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堅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將生存權和發展權作為首要的基本人權,將人權保障貫穿中國式現代化全過程,徹底摒棄脫離現實、空洞抽象的人權認知,通過接續制定和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斷推動人權理論和實踐創新。實踐上,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迫切的民生訴求,持續在脫貧攻堅、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等重點領域精准發力,深耕實干,穩步推進各項民生事業,如期完成多期行動計劃的目標任務,真正將以人民為中心的人權理念轉化為可感知的民生保障實效,不斷增強人民對於人權保障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始終堅持科學規劃、行動導向。當前,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變亂交織的國際環境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明顯增強,科技發展和產業變革催生新的權利需求。規劃上,中國始終堅持前瞻謀劃、循序漸進,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全面總結往期行動計劃經驗的基礎上,科學研判新形勢下人權保障的新需求、新任務,積極引導新興人權領域健康發展。實施上,堅持務實的行動導向,將宏觀人權發展目標細化為可量化、可評估的具體任務指標,明確階段性目標、重點任務和推進舉措,為開展人權保障工作提供清晰的行動遵循。同時,完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第三方評估機制,強化實施與監督,全方位、多層次保障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落實,組織開展階段性調研和評估,加強形勢跟蹤、風險研判和經驗交流。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始終堅持平等發展、普惠共享。人權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數人享有的特權,而是廣大人民群眾享有的普惠性人權。中國堅持人權主體的廣泛性,注重在普遍保障中回應不同群體的差異化需求,將少數民族、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權益保障納入各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重點任務,通過專項措施與制度安排給予平等保護和特殊扶助,不斷拓展特定群體權益保障規模與覆蓋范圍﹔同時統籌推進民族地區發展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保障各民族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經過5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持續推進,全體公民的各項權益得到普惠保障,保障層次穩步提升,推動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每一個人。
中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世界啟示
從比較的視野看,中國接續制定和實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普遍意義日益凸顯。它將人權普遍性原則與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為推進國內人權保障事業和破解全球人權治理困境提供了中國智慧。
人權行動重於人權承諾。衡量一國人權事業的實際成效,不在於作出了何種人權承諾、人權承諾的聲音有多大,而在於人權承諾能否穩定、持續地實現,轉化為人權實效。放眼全球,這種將人權承諾持續付諸實踐的確定性,這種一張藍圖繪到底的可預期性並非普遍地存在,反而是當前全球人權治理中較為稀缺的制度產品。中國不僅接續制定和實施5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還將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與國家發展規劃相銜接,凝聚政治共識、社會共識,持之以恆、一以貫之地推進人權保障事業。
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推進人權事業。人權是歷史的、具體的、現實的,必須結合具體國情提升人權保障水平。一方面,中國政府接續實施了多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相關目標任務得到有效落實,中國人權保障水平顯著提升﹔另一方面,站在新的起點上,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具備了更加堅實的基礎和有利條件,人民期待更高質量的發展和更加全面的人權保障。在推進人權事業發展的實踐中,中國堅持把人權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從本國國情和人民要求出發推動人權事業發展,走出了一條順應時代潮流、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為全球人權治理妥善處理人權普遍性與特殊性關系提供了有益借鑒。
當前,一些國家熱衷於在國際社會充當“人權衛士”或“教師爺”,在人權問題上動輒對其他國家說三道四、指手畫腳,卻對本國國內日趨惡化的人權問題視而不見。他們不僅不去認真思考該如何改善國內人權保障狀況,反而試圖通過對外戰爭、“顏色革命”、經貿摩擦等手段轉移國內矛盾、推卸發展責任。這非但沒有改善相關國家或地區的人權狀況,反而給相關國家或地區帶來深重的人權或人道主義災難。中國以科學規劃、接續實施、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注入難得的穩定性和確定性,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可供借鑒的發展經驗,為全球人權治理貢獻了實實在在的公共產品。
(作者為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研究員)
《 人民日報 》( 2026年10月21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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