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更多企業重塑信用、合規經營
2026年10月14日08:44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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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王觀)記者12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今年前9個月,稅務部門共停止公布失信主體12028戶,其中,除依規到期自動停止公布外,1219戶失信主體通過繳清稅款、滯納金、罰款共計13.55億元后,申請提前停止公布,實現信用修復,修復總量同比增長30.93%。
據悉,2021年,稅務總局修訂發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管理辦法》,辦法明確失信主體按照《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繳清(退)稅款、滯納金、罰款,且失信主體失信信息公布滿六個月的,可以向作出確定失信主體決定的稅務機關申請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信用修復后,企業可重新評定納稅信用等級,融資、招投標等經營活動不再受限,重新恢復正常經營。
稅務總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使納稅失信約束懲戒和信用修復制度充分發揮治理效能,保障失信主體依法申請信用修復的權利,稅務部門積極實踐、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以機制創新推動信用修復更便捷高效。一是主動開展“線上修復”。2026年以來,已有511戶失信主體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完成線上信用修復,佔今年信用修復總量的42%。二是深入推介“三書同達”。稅務部門在向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信息公布名單的當事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的同時,一並送達《信用修復告知書》和《納稅信用合規建設提示書》,向失信主體深入解讀政策,明確案例示范,引導失信主體積極主動進行信用修復。三是開展“說理式”執法。稅務部門及時優化提前停止公布工作流程,由“相對人主動提出”調整為“主動告知”,做到損害后果一次性明示、申請流程一次性了解、涉及資料一次性告知。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院長樊勇認為,稅務機關在實施失信懲戒的同時開展信用修復,既讓失信主體感受到被懲戒的“痛感”,也讓其看到信用修復的希望,更有利於提升納稅人的稅法遵從意識。
稅務總局稽查局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稅務部門在強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管理的同時,將持續優化信用修復流程,加強信用修復政策宣傳輔導,努力實現“到期即提醒、達標即修復”,助力更多企業重塑信用、合規經營。
《 人民日報 》( 2026年10月14日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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