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正強
2026年10月09日09:2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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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擺脫貧困》一書的《干部的基本功——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中,習近平同志說“中國歷史上有不少官吏是既廉又勤的”,並舉了司馬光等例子,評價他“欲以身殉社稷,躬親庶政,不舍晝夜”,“於物淡然無所好”,“惡衣菲食以終其身”。
司馬光是北宋名臣、著名史學家,他的《資治通鑒》是我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對后世影響深遠。其《家范》同樣對后世影響深遠。全書共十卷,從祖、父、母、子等家庭成員角度進行論述,所載皆“謹言慎行、日用切要之事”,多引先賢嘉言懿行為例証。它作為司馬光“一生得力於是”且“有裨於世道人心非淺”的作品,亦堪稱“齊家通鑒”。作為中國傳統家訓文化發展史上的重要人物,司馬光繼承並發展了儒家治家思想,值得今天的我們仔細品味。
禮:凡為家長,必謹守禮法
禮是司馬光家風家教思想的核心理念。他認為,治國必先齊家,治家應該以禮為先。在他看來,禮的存在是因為人是群體性動物,“苟非群聚以御外患,則反為異類食矣,是故聖人教之以禮”。從人文教化層面而言,禮不僅具有規范行為、維系秩序的作用,更承擔著涵養美德、塑造人格的功能。通過禮的教化,人才能逐漸成長為知禮守義的人。他在《家范》開篇即強調“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家庭成員要各守其位,各盡其責,才能形成穩定有序的家庭關系。以禮治家的關鍵是家中長輩尤其是家長,“凡為家長,必謹守禮法,以御群子弟及家眾”。
然而僅僅以禮維系秩序是不夠的,他進一步引用《孝經》中的話:“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對親人的愛是人之常情,無法想象連至親都不愛的人,如何能去關愛他人。司馬光對人性中愛的情感的強調,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傳統宗法社會森嚴的等級壁壘,這使得其家風家教思想更具親和力。
司馬光所倡導的治家之道,並非單純強調禮制的約束功能,而是在禮的規范與愛的情感之間尋求一種可能的平衡,通過“以禮立序、以愛維情”的方式,實現家庭倫理秩序與親情紐帶的統一。這種禮情相融、剛柔並濟的家教理念,最終是為了實現“以禮立家、以禮育人、以禮成德”的治家理想,這也是《家范》所蘊含的家風家教理念的首要特征。
儉:由儉入奢則易,由奢入儉則難
儉朴是司馬光家族世代相承的優良家風。他的家訓名篇《訓儉示康》專論儉朴美德。他勸誡其子司馬康:“有德者皆由儉來也。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則能謹身節用,遠罪豐家。”
在《家范》中,司馬光再度論述了儉朴傳家的重要性。他說“為人祖者,莫不思利其后世,然果能利之者鮮矣”,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呢?他認為“今之為后世謀者,不過廣營生計以遺之”,這些人為后代留下的是田產、金銀等物質財富,卻不注重對后代進行道德上的指導,“不知以義方訓其子,以禮法齊其家”,留下再多物質財富,也會迅速被后代揮霍殆盡。
司馬光認為“聖人遺子孫以德以禮,賢人遺子孫以廉以儉”,他舉了許多例子來論証。如他提到漢代開國功臣蕭何,他購置田宅“必居窮僻處”,且“不治垣屋”即不修筑有高大圍牆的房屋,蕭何對此表示:“令后世賢,師吾儉﹔不賢,無為勢家所奪。”若是后人賢能,應當學習他的儉朴﹔若是不賢,窮僻之處不起眼的房屋,也不會為世家大族所奪。司馬光在《訓儉示康》中所舉張知白的例子,也出現在《家范》中。張知白是北宋初期人,官至宰相,“所居堂室不蔽風雨,服用飲膳,與始為河陽書記時無異”。面對親戚的不理解,他表示“人情由儉入奢則易,由奢入儉則難”。
較之於在家訓著作中的諄諄教誨,司馬光在生活中厲行節儉無疑更具說服力。他素不喜奢華,僅僅是“衣取蔽寒,食取充腹”。他官俸優渥,常常將其接濟別人。當夫人去世時竟然無錢安葬,隻得將僅有的三頃薄田變賣。司馬光終其一生都是“惡衣菲食”,不講究吃喝,“眾人皆以奢靡為榮,吾心獨以儉素為美”。好友范鎮見他實在太清苦,捎給他一床被子,司馬光一直用到去世。蘇軾稱其“於財利紛華,如惡惡臭”,可謂一語中的。
廉:若以非道得之,此乃為盜而未發者耳
作為北宋四朝重臣的司馬光,一生光明磊落,清正廉明,時刻思慮的是國家利益而非個人私利。他在《諫院題名記》中說:“居是官者,當志其大,舍其細,先其急,后其緩,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雖然說的是諫官,但也適用於其他官職。隻有為官清廉,才能做到“專利國家而不為身謀”。
在《家范》中,司馬光引用了三個母教守廉的典故來說明這一道理。其一是三國時期東吳司空孟仁的故事。孟仁曾任監魚池官,他親自結網捕魚,制成腌魚寄給母親。但母親把腌魚退了回來,並告訴他:“汝為魚官,以鲊寄母,非避嫌也!”其二是東晉大將陶侃的故事,他也曾任監魚池官,做了與孟仁同樣的事,他的母親不但退還了腌魚,還責備他:“爾以官物遺我,不能益我,乃增吾憂耳。”這兩則退還腌魚的故事,流傳較為廣泛,說明為官要公私分明,不可以官物入私家。
其三是唐代中書令崔玄暐,謹守其母教誨,並以為官清廉聞名於當時。他曾任庫部員外郎,走馬上任之際,其母對他進行了一番勸誡。她認為孩子在外地為官,要是有人告訴她其子過著貧寒的生活,此乃“吉語”,要是過著奢華的生活,則為“惡語”。她曾見到親戚中有仕宦者“多以金帛獻遺其父母。父母但知忻悅,不問金帛所從來”,這讓她深感不安,認為“若以非道得之,此乃為盜而未發者耳,安得不憂而更喜乎”,通過受賄等非道手段獲得的財物,與盜竊行為並無差別,父母從孩子處獲得這些財物,應該擔心而非欣喜。
司馬光將這幾個故事錄入《家范》中,傳遞了一個朴素卻深刻的道理:為官清廉的底線,要先從家庭內部扎緊扎牢。這份跨越近千年的警示,今天讀來依然振聾發聵。
誠:君子所以感人者,其惟誠乎
司馬光五六歲時因為撒謊而受到父親的厲聲斥責,這讓他留下了深刻記憶。自此以后,“光自是不敢謾語”,並將“君實”作為自己的字,以提醒自己時時、事事都要“實”。有學生請教他修身之道,他直言相告“其誠乎,吾生平力行之,未嘗須臾離也”。何謂“誠”,司馬光在《迂書·三欺》中說,“鞠躬便辟,不足為恭﹔長號流涕,不足為哀﹔弊衣粝食,不足為儉。三者以之欺人可矣,感人則未也。君子所以感人者,其惟誠乎?欺人者,不旋踵人必知之﹔感人者,益久而人益信之”。本著至誠之心,敢於依據原則表達自己的觀點,以最誠實的態度對待自己和他人,是司馬光一輩子做人的准則。正如蘇軾在《司馬溫公行狀》中對他的評價,“自少及老,語未嘗妄”。
對於誠這一美德,司馬光以身作則、身體力行。例如,司馬光退居洛陽編撰《資治通鑒》期間,因少用坐騎而將其出售,他特意囑咐仆人如實告知買主此馬有疾。又如,司馬光為編寫《資治通鑒》而“研精極慮,窮竭所有”,但他從不貪冒他人功勞,對其助手劉恕、劉邠、范祖禹等人所作出的貢獻都給予了高度評價,絲毫不掠人之美。再如,司馬光早年曾“從龐籍辟,通判並州”,當時龐籍為河東路經略安撫使、知並州事,司馬光為並州通判,是龐籍經略河東邊事的重要助手。司馬光奉命巡邊期間,麟州知州、通判向他建議在屈野河西修筑城堡以保護原本屬於宋朝的良田,這一帶飽經西夏侵擾,司馬光認可這一建議並上報了龐籍。但在修筑城堡期間,因麟州守將有勇無謀、輕狂冒進,導致宋軍在與西夏的戰役中慘敗。龐籍被嚴肅問責,麟州知州、通判也受到處理,而司馬光未受影響,這讓他深感不安,接連上奏朝廷,表示“獨治臣罪,以正典刑。雖蹈鼎鑊,亦無所畏”。
司馬光在《家范》中認為家人之間應以誠相待,他特別強調父母要以誠教育兒童,使誠實不欺的種子自幼根植在其心中。他舉了兩個故事來說明。一個故事是“曾子殺豬”,曾子的妻子外出,孩子跟在母親后面哭鬧,為了安撫孩子,她說回家后殺豬給他吃。妻子回到家后將此事告訴了曾子,曾子立刻殺豬給孩子做飯,認為若不這樣做,為人父母者便是教孩子騙人。另一個故事是“孟母買肉”,孟子幼時見到鄰居殺豬,就問母親他們要干什麼,孟母隨口說要給你吃,說罷她就懊悔道,“吾聞古有胎教,今適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隨即買肉給孟子吃。為人誠實不欺,不僅是語言不欺,也在行動不欺。
教: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老師,如何教育子女是每個父母都應思考的重要問題。司馬光在《家范》中說,“自古知愛子不知教,使至於危辱亂亡者,可勝數哉!夫愛之,當教之使成人。愛之而使陷於危辱亂亡,烏在其能愛子也?”在他看來,父母對子女的慈愛不僅體現在養育他們使之身體長大,更要教育他們以促心智成長。
雖然每個父母都知道要愛子女,但如果把握不好度,就會變成溺愛而最終毀了子女。司馬光尤為反對父母對子女的盲目溺愛,姑息縱容。父母如果不以道義教導子女,反而過分寵愛,則必然會導致子女變得驕奢淫逸,一無所成。他指出人都愛自己的孩子,在孩子還小的時候都不忍心過分強求孩子,總是說“兒幼未有知耳,俟其長而教之”。司馬光用比喻來說明這一觀點的錯誤及可笑,“猶養惡木之萌芽,曰‘俟其合抱而伐之’,其用力顧不多哉?又如開籠放鳥而捕之,解缰放馬而逐之,曷若勿縱勿解之為易也”。真正的愛子之道就在於教育和引導,“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通過早期教化幫助子女形成正確的價值判斷和行為准則。
時代更迭,家風永傳。歷史中的司馬光也許並非完人,其家風家教思想也不可避免地帶有傳統宗法社會的歷史局限性。但若以批判性繼承的眼光看待這份珍貴遺產,我們仍能發現他所倡導的以禮立序、以愛維情,勤儉持家、清廉傳家,以誠立身、教子成人等理念,不僅體現了其對家庭倫理、人格養成和道德實踐的深刻思考,更蘊含著先賢對於禮序井然、親情和睦、家業長久、精神充盈的美好生活理想的執著追求。今天我們重讀這部經典,當以理性眼光萃取精華、摒棄糟粕,讓其中蘊含的修身之要、齊家之道、為官之德成為當代人正心明道、懷德自重的文化滋養。
(作者單位:安徽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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