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0日08:1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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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8月19日電 (記者竇瀚洋)為營造公平競爭的政府採購市場環境,浙江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2026年浙江省政府採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針對當前政府採購領域反映突出的採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代理機構亂收費、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供應商圍標串標等“四類”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根據方案,重點整治採購人以供應商注冊地、所有制形式、經營年限等不合理條件差別歧視待遇,指向特定供應商或產品﹔代理機構違規收費、逾期退還保証金﹔供應商提供虛假檢測報告、認証証書等材料謀取中標﹔以及投標文件相互混裝、委托同一單位辦理投標事宜等惡意串通行為。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20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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