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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負責人就《關於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的若干規定》答記者問

本報記者 張 璁

2026年07月30日08: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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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日前,司法部負責人就《若干規定》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若干規定》的出台背景。

  答:為保障1999年公布施行的行政復議法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於2001年制定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若干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1〕38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於規范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推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發揮了重要作用。2023年,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對行政復議制度進行了全面完善,《通知》部分內容已不能完全適應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和指導監督的實際需要。為做好新舊行政復議法配套制度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國務院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及指導監督工作,有必要對《通知》進行修改完善。

  問:制定《若干規定》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若干規定》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遵循以下總體思路:一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復議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推動行政復議工作持續提質增效和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建設。二是全面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確保行政復議法提出的新程序、新機制、新要求落地落實。三是強化國務院法治部門行政復議指導監督工作,完善行政復議工作制度,深化以案促治,提升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加大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度,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問:《若干規定》主要有哪些內容?

  答:《若干規定》共10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授權國務院法治部門依法處理向國務院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以及向國務院反映下級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駁回申請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行政復議監督申請。二是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明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部門要加大對行政爭議的先行化解、調解、和解工作力度,積極配合國務院法治部門組織開展調解工作,推動將行政爭議有效化解在行政復議程序中。三是強化國務院法治部門對行政復議工作的指導監督。要求國務院法治部門完善行政復議體制機制,做好行政復議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工作。強化行政復議與政府督查、行政執法監督協調配合,深化以案促治,推動行政權力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定期總結分析國務院行政復議工作情況。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報告。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30日 07 版)

(責編:彭曉玲、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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