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7日08:3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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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紀委監委在開展審計整改監督時篩查出一條異常線索:瓊山區舊州鎮某村一筆用於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46萬余元資金,賬面標注已投入產業項目,可實地核查卻發現項目遲遲未動工,資金去向疑點重重。
核查組隨即調閱合同、會議紀要與銀行流水查明,該筆財政專項扶持款因項目推進緩慢,導致資金長期閑置。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蔡某某打起了“小算盤”。
表面上看,資金被投入一個生豬養殖項目,由村集體與合作社簽訂委托經營協議,並經過相關會議討論決定。但是合作社實際由蔡某某參與經營,資金轉入合作社賬戶后不久便被全部轉出。
“項目有沒有真正建設?”“錢后來去了哪裡?”面對調查人員的追問,蔡某某坦白其通過合作社賬戶將到賬的46萬余元轉入個人賬戶,其中大部分用於自己經營的運輸公司資金周轉,其余的用於支付其他經營開支。
最終,蔡某某受到相應處理,相關資金已全額追繳。
【執紀者說】產業扶持資金是強村富民的重要支撐。本案中,村干部利用假項目把專項資金揣進了個人口袋,實際上是以權謀私。村集體資金姓“公”不姓“私”,任何打著發展旗號、披著項目外衣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都是黨紀國法絕不允許的。基層干部應引以為戒,時刻繃緊紀法之弦。同時,要持續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嚴防專項資金“跑冒滴漏”,守好村民“錢袋子”。
(本報記者孫海天採訪整理)
《 人民日報 》( 2026年07月07日 1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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