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門對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等內容作出明確規定
本報記者 邱超奕
2026年05月26日08:4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222
訂閱取消訂閱已收藏
收藏
大字號
點擊播報本文,約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等5部門聯合出台了《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為什麼要制定《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對超齡勞動者提出了哪些權益保障舉措?記者採訪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勞動關系司負責同志。
問:什麼是超齡勞動者?《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是什麼?
答:超齡勞動者,指超過我國法定退休年齡且仍在就業的勞動者。
從適用范圍看,我國境內的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適用《暫行規定》。符合規定已提前退休的勞動者,退休后被用人單位招用的,也屬於《暫行規定》的適用范圍。
需要說明的是,按國家有關規定彈性延遲退休的勞動者,在彈性延遲退休期間,根據其所在單位性質,分別適用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問:《暫行規定》的制定背景是什麼?旨在為超齡勞動者解決哪些問題?
答:當前,超齡勞動者的勞動權益面臨法律保障不足的問題。為落實2024年9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保障超齡勞動者基本權益的要求,經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証評估和廣泛征求意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暫行規定》,對超齡勞動者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基本權益的具體內容作出規定,並暢通勞動者維權渠道。《暫行規定》的出台,填補了現行勞動法律制度的短板,旨在明確用人單位與超齡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保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問:《暫行規定》將從哪些方面保障勞動者權益?
答:勞動報酬方面,《暫行規定》明確要求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休息休假方面,明確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時間規定和年節紀念日放假辦法,一般不安排超齡勞動者加班,安排加班的應當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方面,明確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和勞動強度,進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教育和培訓。工傷保障方面,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超齡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等。
問:超齡勞動者能否繼續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答: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繳費至滿最低繳費年限,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為更好保障超齡勞動者權益,《暫行規定》明確規定,需延長繳費的超齡勞動者,可以個人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用人單位也可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個人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同時,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也會進一步優化經辦公共服務,暢通信息查詢渠道,為延長繳費人員提供清晰指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參保繳費服務。
問:超齡勞動者哪些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如何處理超齡勞動者的投訴?
答: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超齡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二款、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收到超齡勞動者的投訴,應當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對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問:超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如何處理?
答:對《暫行規定》明確的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可申請調解或者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其他事項的爭議,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辦案指導,指導各級調解仲裁機構統一受理范圍、規范法律適用、提升服務標准,依法為超齡勞動者提供高效便捷維權服務。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26日 10 版)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