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6日08: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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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杭州5月5日電 (記者劉軍國)近日,浙江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指導意見》,旨在鞏固拓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成果,有力支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助力共同富裕。
農村集體“三資”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金、資產、資源。《指導意見》明確健全資金規范管理體系、健全資產規范管理體系、健全資源規范管理體系、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監管體系等四大方面任務。《指導意見》提出,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全額、規范將各項收入入賬核算,嚴禁賬外核算、坐收坐支。
《指導意見》自2026年5月25日起施行,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村組運營管理、鄉鎮監管在前、部門跟進指導、紀巡貫通協同、平台數據賦能”工作格局。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06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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