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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電子印章管理辦法》 更好服務政務活動和經濟社會數字化發展

國家密碼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08:4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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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9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電子印章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的戰略部署,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等法律要求,為進一步規范電子印章管理,推動電子印章普遍應用,更好服務政務活動和經濟社會數字化發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一、充分認識制定實施《辦法》的重要意義

  制定實施《辦法》有助於更好推進數字中國建設。電子文件是數字中國建設的重要數據形式和基礎性載體,承載著黨治國理政、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文化傳承的重要戰略資源。管好用好電子文件,充分釋放電子文件價值,是數字化發展的必然要求。電子印章的本質是運用密碼技術實現電子文件的可靠電子簽名,能夠有效保障電子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制定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電子印章管理和使用,將促進電子文件在政務活動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廣泛應用,提升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效率,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助力網絡強國和數字中國建設。

  制定實施《辦法》有助於更好構建數字時代信任體系。實物印章作為身份的標識和信用的象征,一直是我國社會信任的重要基石。隨著數字化深入推進,具有實物印章圖像特征的電子印章,依托密碼技術為單位(組織)的身份提供可信認証標識,成為數字時代信任體系的關鍵要素。制定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電子印章的定義內涵、管理要求和技術特征,有利於保障電子印章的功能發揮,強化其法律效力,推動各領域各方面普遍認可和使用電子印章,為構建數字時代信任體系夯實制度基礎。

  制定實施《辦法》有助於更好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長期以來,由於缺乏國家層面管理制度,電子印章管理主體不夠明晰,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認存在堵點、難點,影響和制約著電子印章應用效能的發揮。制定實施《辦法》,促進電子印章在政務活動及相關社會化服務場景中互信互認,推動電子証照、電子合同等各類電子文件互通互認,有力支撐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高效辦成一件事”,降低行政成本和市場交易成本,促進營商環境優化和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二、准確把握《辦法》的主要精神和內涵

  《辦法》共8章38條,對電子印章內涵效力、職責體系、管理要求和互信互認等作出規定。

  明確內涵效力,夯實電子印章應用基礎。《辦法》從技術本質和功能作用兩個維度闡釋電子印章的內涵,明確電子印章是基於密碼技術和相關數字技術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數據,用於實現電子文件的可靠電子簽名﹔規范法定名稱章、內設機構章等電子印章類型及適用范圍,厘清電子印章所有者、電子簽章等概念定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明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電子印章與實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電子印章在政務活動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使用提供了堅實的制度規范支撐。

  健全職責體系,壓實電子印章管理責任。《辦法》明確了電子印章管理和服務主體,規定了國家密碼管理局、國務院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及公安機關、地方密碼管理部門在電子印章管理工作中的職責任務﹔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統籌加強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電子印章的規范管理和推廣應用,結合實際確定電子印章制發部門和制作管理單位﹔明確電子印章涉及的電子認証服務和電子政務電子認証服務的提供機構,構建了完備的電子印章管理工作職責體系,確保相關管理責任落實到位。

  明晰管理要求,規范電子印章全程管理。《辦法》明確電子印章管理工作應當做到統籌推進、分級管理、規范標准、安全可控﹔依據電子印章全生命周期運行規律,明確電子印章申請、制作、備案、使用、注銷等全過程各環節管理及安全要求﹔立足於電子印章有效使用,強調電子印章所有者應當妥善保管和規范使用電子印章,規范了電子簽章及驗証的過程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明確電子印章相關主體的違法違規責任,劃定了電子印章管理的底線紅線。

  加強支撐保障,促進電子印章互信互認。實現互信互認是提高電子印章應用效能、促進電子印章普遍應用的必要條件,需要相關各方加大支撐保障和統籌力度,從支撐能力、標准規范、系統支持等多方面綜合施策、協同發力。《辦法》規定,國家推動電子印章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認支撐能力建設,各地區各部門加強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電子印章互信互認支撐能力建設﹔國家密碼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電子印章互信互認標准規范建設﹔行政機關以及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在業務活動中支持符合《辦法》規定的電子印章接入使用,努力營造電子印章互信互認的良好環境。

  三、抓好《辦法》宣傳貫徹實施

  《辦法》出台,為做好新時代電子印章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制度依據。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抓好《辦法》貫徹實施,推動電子印章規范管理和普遍應用,積極服務數字中國建設。

  深入開展《辦法》宣傳普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辦法》宣傳培訓,推動密碼、政務服務、數據、信息化管理等部門工作人員深入理解、准確掌握《辦法》各項要求,提高依法依規開展電子印章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積極利用互聯網新媒體等渠道,面向社會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和解讀,引導全社會規范使用電子印章。

  切實抓好《辦法》落地實施。電子印章管理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落實好《辦法》有關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電子印章管理工作的統籌,結合實際細化制度措施,進一步明確電子印章管理相關責任主體和職責任務,進一步規范電子印章申請、制作、備案等管理流程和操作要求,確保《辦法》各項要求落地見效。

  加快推動電子印章普遍應用。積極推行電子印章申請、制作、備案等環節線上辦、掌上辦,為單位(組織)申領和使用電子印章提供便利。加強電子印章互信互認支撐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在政務活動、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和相關社會化服務中應用電子印章,促進更大范圍“一章多用”“一章普認”和跨地區跨部門“用章”,更好彰顯電子印章功能價值。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辦法》的出台為契機,切實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系統)電子印章使用管理工作,切實發揮電子印章對數字化發展的賦能作用,為以信息化驅動中國式現代化貢獻力量!

  《 人民日報 》( 2025年10月13日 12 版)

(責編:王瀟瀟、彭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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