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5日08:2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3月14日電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齊同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齊同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違規收受禮金﹔貪婪腐化,恣意妄為,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採礦權証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齊同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齊同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1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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