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峰
2025年03月07日08:33 來源:學習時報
延安時期,面對國民黨、日軍的軍事“圍剿”與經濟封鎖,我們黨以實事求是、勇於創新、靈活務實的態度探索出一條保護與發展民營經濟的獨特道路,不僅打破了經濟封鎖的困局,更使民營經濟實現了從凋敝到初步繁榮的跨越。據統計,陝甘寧邊區紡織業在1939年時隻有私營工廠6家,到1943年猛增到50家,延安私營商戶從1935年的27家增至1944年的473家,增長了17.5倍。
明確民營經濟的性質、地位和作用,穩定人心。一是明確民營經濟是新民主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黨從中國國情和中國革命實際出發,科學分析當時新民主主義經濟中存在的多種成分,肯定民營經濟的新民主主義性質。1935年底,毛澤東在《論反對日本帝國主義的策略》的報告中提出,人民共和國“並不沒收民族資產階級的工商業,而且還鼓勵這些工商業的發展”。1940年1月,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強調應允許和支持私營工商業在邊區經濟中得以充分地發展。二是明確民營經濟與公營經濟同等重要。1941年8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毛澤東就邊區財政經濟問題發言時指出,“發展經濟的原則,主要民營,部分公營。擴大國營企業不是新民主主義前期的事,而是新民主主義后期的事”。1943年,他又強調,抗日根據地的經濟是“公營經濟與民營經濟”。這樣,既確定了“公私兼顧”與“主要民營,部分公營”的發展方針與原則,又突出了公營經濟的主導作用,協調好公營經濟與民營經濟的關系。三是明確發展民營經濟能為軍需民用提供財政保障。1942年12月,毛澤東在陝甘寧邊區高級干部會議上作了題為《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的重要報告,指出,“隻有實事求是地發展公營和民營的經濟,才能保障財政的供給”“如果不發展人民經濟和公營經濟,我們就隻有束手待斃”。正是明確了民營經濟的性質、重要地位和作用,才為延安時期民營經濟的蓬勃發展奠定了思想理論基礎。
對保護和發展民營經濟作出頂層設計,統一政策。我們黨一邊統一認識,一邊及時制定相關政策,同時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在政策制定上,早在1935年12月,瓦窯堡會議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的決議》,就規定“蘇維埃人民共和國用比較過去寬大的政策對待民族工商業資本家”“在雙方有利的條件下,歡迎他們到蘇維埃人民共和國領土內投資,開設工廠與商店,保護他們生命財產之安全,盡可能的減低租稅條件,以發展中國的經濟”。1939年邊區頒布的施政綱領確立了“獎勵投資、保護營業”的原則﹔1941年經濟建設計劃細化了“抑制投機、平買平賣”的調控機制﹔1942年邊區經濟建設大綱頒布華僑投資專項優待條款﹔1945年獎勵實業投資暫行條例實施工業運輸業三年免稅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形成了從宏觀導向到微觀激勵的完整政策鏈條。在政策宣傳上,我們黨通過《新中華報》《解放日報》《晉察冀日報》《新華日報》以及出版文件單行本、匯編本等形式,向根據地內外廣泛宣傳黨的民營經濟政策。比如,《解放日報》除了及時報道黨的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外,還刊發《關於發展私人資本主義》等社論來解讀黨的相關政策,通過報道邊區政府對民營經濟的保護措施以及民營企業主發展生產的感人事跡,為民營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獎勵實業投資和優秀民營企業主,調動企業發展積極性。我們黨和陝甘寧邊區政府採取了提供貸款、減免稅收、加工訂貨、收購產品等一系列措施,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以米脂縣萬合毛織廠為例,該廠由榮昌泰經理李旺榮與德興昌商號合作創辦於1942年春,初期資金僅6萬元。次年,政府幫助其擴大生產,建設廳和糧食局共投資20萬元,私人集股26萬元。1943年,邊區政府再次給予該廠15萬元的投資貸款,並撥發100石小米和1萬斤羊毛。邊區政府還對其他私營工廠如鹽池縣元華廠、米脂民生造紙廠等提供了類似的貸款和物資支持。此外,邊區政府採取收購產品、加工訂貨等方式拓展市場。例如,政府建立了土產公司和貿易公司,一方面為民營工廠提供原料來源,另一方面又收購其生產的布匹、紙張、食鹽、煤等產品。三邊分區鹽池縣主動將軍隊和機關人員所需的衣胎、被胎和氈帽等物資,以訂單的方式委托給元華工廠生產,為該廠提供了穩定的訂貨渠道。邊區政府還對一些表現突出的民營企業負責人進行物質和精神獎勵,以表彰其貢獻。例如,1945年2月,邊區政府在第96次政務會議上決定褒獎米脂民生紙廠經理艾斌卿為“民營工業模范”。吳旗縣參議會議長蔡豐創辦織布工廠,織出的布成本低廉,三邊專署獎給獎狀、獎章、花格毛毯和毛呢衣服,該縣縣委書記王明遠親自頒發“紡織英雄”的牌匾。這些政策和措施體現了黨對民營經濟的重視和支持,不僅促進了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還為邊區經濟的恢復和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
通過財稅金融多項舉措,助力化解經營風險。為了平衡收入和商戶負擔,黨和邊區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吸引投資和保護商業發展。1935年,蘇維埃政府宣布免征工商業關稅和營業稅,以吸引外地商人投資。1939年1月,邊區第一屆參議會決議中提出“獎勵商人投資,保護商人營業,以利商業發展”的主張。1941年正式征稅后,邊區政府繼續採取“低稅率、寬稅基”的政策,以減輕商戶負擔。在私營商業方面,邊區政府通過一系列政策支持其發展壯大。1941年邊區政府廢除了國民黨時期的稅收政策,如營業稅等,恢復了工商業的自由經營權。此外,邊區政府還通過發放商業信用貸款、無息救濟性小額商業貸款和普遍救災貸款等措施,幫助商戶渡過難關。在私營工業方面,邊區政府對私營工廠的營業稅實行全部免收,並對工廠必需的工業原料從邊區入境實行減稅和免稅政策。例如,棉花、棉紗從免稅到后來隻收1%的稅,而對邊區能生產的工業品及原料從邊區入境則提高稅收,布匹征稅從原來的3%提高到10%,鐵從免稅提高到50%。這些政策不僅保護了私營工業的發展,還促進了整個邊區工業的繁榮。邊區政府通過減免稅收、提供金融支持和制定合理的商業政策,促進了私營商業和工業的發展,為邊區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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